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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办法的实施,根据《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21]191号文件精神,现拟稿《苍南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于2021年12月26日下午下班前反馈至浙政钉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与救助服务中心李雅,过期视同无意见。
联系人:李雅;电话:13858795616 浙政钉同号
附件:
《苍南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苍南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苍南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1日
征求意见反馈结果:
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26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温州市苍南县门户网站发布《苍南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期间没有收到单位或者个人反馈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苍南县民政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