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120”急救中心(站、点)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苍南县院前急救工作绩效考核方案(试行)》(苍卫发〔2017〕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第二批“120”急救中心(站、点)专项补助资金228万元下达给你们,并相应追加各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指标,其中168万元预算指标为“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0万元预算指标为“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希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第二批“120”急救中心(站、点)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