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0〕94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第三批财政对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55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列2021年县级财政“2101302疾病应急救助”预算指标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307医疗费补助”,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拨付至“苍南县财政局社保基金专户-民政医疗救助”账户。
苍南县财政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