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转发关于遴选推荐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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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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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1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县遴选推荐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校要按照“普及应用、融合创新、示范推广”的原则,充分重视和全面加快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工作,深入总结提炼,遴选形成一批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典型经验,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将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作为推进教育信息化 2.0 的重要抓手。

二、推荐办法

(一)设区市推荐

各设区市根据《通知》要求,按照评价指标组织所属区域和学校自主申报,对符合条件的材料予以审核推荐。各设区市推荐优秀区域不超过1个、优秀学校不超过3所,已获得 2018-2020 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的不再纳入推荐范围。推荐的区域和学校所认定的“人人通”平台必须接入之江汇教育广场,且推荐优秀区域时至少推荐 1 所辖区内的学校作为其支撑案例(往年已获评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学校的区域除外),优先推荐省级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学校。请各设区市于2021年11月18日前做好推荐工作,并以电子稿和纸质稿(加盖公章)形式报送《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学校推荐汇总信息表》(见附件2)及《通知》中要求的相关支撑材料。

(二)省级遴选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对各设区市推荐材料进行审核遴选,并按要求推荐报送教育部。

三、其他

苍南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联系人:何升润、施昌满;联系电话:0577-64762023;电子邮箱:794986709@qq.com。

 

 

浙教技中心〔2021〕111 号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遴选推荐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的通知.pdf


苍南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