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苍南县农业农村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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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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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农业农村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起草完成,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果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12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书面形式反馈至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塘北东路75号,电话64706227,邮箱84246585@qq.com

附件:《苍南县农业农村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苍南县农业农村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5日

《苍南县农业农村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wps




征求意见反馈结果:


2021年11月05日至2021年12月05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温州市苍南县门户网站发布《苍南县农业农村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期间没有收到单位或者个人反馈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苍南县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