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度苍南县“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幸福生活促进行动”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
为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幸福指数,营造全社会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良好氛围,根据《关于开展苍南县2021年度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的通知》(苍卫发〔2021〕6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度苍南县“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幸福生活促进行动”项目补助经费48.6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相应追加各预算单位2021年度“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预算指标,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希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度苍南县“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幸福生活促进行动”项目补助经费分配表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 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