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县聘计生计划外用工劳务报酬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计划生育临时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计生工作在基层能更好地到落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苍委发〔2012〕6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县聘计生计划外用工劳务报酬经费16.8万元下达给你们,并相应追加各预算单位2021年度“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预算指标,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希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县聘计生计划外用工劳务报酬分配表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