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9/2021-49846 |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1-1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下达2021年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健康素养促进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苍南县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苍卫发〔2021〕168号)和《浙江省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2020年版)》(浙基卫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健康素养促进项目补助经费380378元下达给你们,并相应追加各预算单位2021年度“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算指标,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希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健康素养促进项目补助经费分配表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