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9/2021-49845 |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1-1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下达2021年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并发症
经费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计划生育后遗症病人生活困难,不断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和群众获得感觉,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口科技〔2011〕67号)和《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的通知》(浙财社〔2019〕3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将2021年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并发症98036.36元下达给你们,并相应追加各预算单位2021年度“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算指标,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希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并发症经费补助分配表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