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9/2021-49841 |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1-1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医养结合奖励补助
专项经费的通知
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苍南县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根据《关于印发苍南县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试行)》(苍卫发[2021]55号)和《浙江省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2020年版)》(浙基卫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望里中心卫生院康复护理病区建设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在将2021年第二批医养结合奖励补助资金1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并相应追加你单位2021年度“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算指标,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希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