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危旧房改造(修缮)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
为确保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危旧房改造项目顺利实施,加快推进基本建设工作,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4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大渔中心卫生院危旧房改造(修缮)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并相应追加你单位2021年度“2100302乡镇卫生院”预算指标,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希你们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第二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危旧房改造(修缮)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