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9/2021-49838 |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1-1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下达2020年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专项管理经费的通知
苍南县妇幼保健院:
根据《苍南县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版)》(苍卫发〔2015〕117号)和《关于规范使用中央下拨2020年预防母婴传播补助资金的说明》(浙江省妇女保健院便函)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2020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专项管理经费补助资金25499元下达给你单位,并相应追加你单位2021年度“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预算指标,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希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