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9/2021-49100 |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1-11-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2021年交通运输发展专项部分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144号)文件,结合项目建设进度,现将2021年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下达给你,用于104国道苍南段改建工程,并相应追加你单位2021年“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预算指标,部门支出列“30905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科目。
此项资金标识为“中央直达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