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9/2021-49099 |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1-11-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苍南县公共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1〕14号)文件精神,现将苍南县新增专项债券财政资金750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用于苍南县提升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程。县财政支出列2021年“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指标,部门支出列“30999-其他基本建设支出”经济科目。
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
苍南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