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第十四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
苍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公共突发事件日益严峻,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正常有效进行,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第十四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151.07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并相应追加你单位2021年度“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指标,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希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