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道路运输许可注销公示

  • 发布日期: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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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公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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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12号

    经核查,下列业户《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已经过期。为做好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保证证件的有效性与合法性,苍南县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条,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公告期间,符合换证要求的相关业务经营者可到苍南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交通窗口申请换证。公告期满仍未提出换证申请的证件,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注销,并向社会公布。

    公告期满仍未提出换证申请的相关业户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至原发证机构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车牌号码

车牌类型

业户名称

有效截止日期

浙C.D0508

自卸货车

苍南荣恒商贸有限公司

2021-11-02

浙C.D8011

厢式货车

杨恒山

2021-11-02

浙C.D2775

普通货车

白玉妹

2021-10-30

浙C.D8599

厢式货车

林山

2021-10-16

 

    联系电话:0577-64767616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