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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贯彻落实的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条例》规定的、需要进一步细化的有关要求(如规定收运频次、生活垃圾投放方式、符合规定的收集单位等要求),现将《生活垃圾清运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11月28日前反馈至苍南县“垃圾革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7-68895822,传真:68706155,邮箱:549068789@qq.com,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山前路38号。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1月18日
征求意见反馈结果:
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8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温州市苍南县门户网站发布《生活垃圾清运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期间没有收到单位或者个人反馈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苍南县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