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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9089/2021-4841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大渔镇
生成日期 2021-10-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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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渔镇镇统计调查业务岗位责任制度》等六个制度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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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大渔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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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镇各科室:

现将《大渔镇镇统计调查业务岗位责任制度》《大渔镇镇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制度》《大渔镇镇统计调查资料管理制度》、《大渔镇镇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大渔镇镇统计调查工作保密制度》《大渔镇镇统计人员考核制度》六个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渔镇镇统计调查业务岗位责任制度

 

一、恪守统计职业道德、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统计调查制度、方法和规定。准确、及时完成国家和上级统计部门规定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负责按时完成定期报表报送,提供的各类统计调查资料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报、瞒报、拒报、伪造和篡改。

三、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开展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保证统计调查数据准确可靠。

四、搜集、整理本单位综合与专业的统计调查资料,为业务主管部门编制、检查和计划提供可靠依据。

五、管理本单位统计调查资料,定期整理归档。建立健全统计调查资料制度。

六、开展统计调查分析,提交统计调查报告,及时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七、努力学习统计调查专业知识,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八、配合统计主管部门做好本单位统计人员的上岗培训和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大渔镇镇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统计报表包括月报表、季报表、年报表及各类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等。 

第二条  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坚持依法统计、客观反映、数据真实、及时报送、内容一致原则。

第三条  按照报表要求,要经常性地深入村(居)及企事业单位开展调查,不得随意编造统计数据。    

第四条  统计人员应熟悉报表内部,报表之间的填写要求和逻辑关系,确定每项指标所指范围,对采集的统计调查信息,统计人员要对真实性和逻辑性进行审核,以确保数据真实可用。

第五条  统计人员经初步整理审核后,对一些增减起伏较大或与正常情况相悖的资料,要做进一步地了解和分析归纳,对符合实际的,按规定上报上级统计机构,对仍把握不准或有疑议的,应提交上级统计机构评估后上报。

第六条  对收集的基础统计资料,经整理审核,并核实无遗漏、无重复时,方可进行汇总上报,坚决杜绝粗估冒算行为的发生。

第七条  不得强令或者授意本镇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调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应当依照统计法如实报送统计调查资料,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  各类统计报表实行电子和纸质形式同时保存,并对纸质打印的各类统计报表定期装订成册,进行妥善保管存档。若人员变动的,要进行严格的资料交接,对因保管不力造成资料丢失或毁损的,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大渔镇镇统计调查资料管理制度

 

一、统计档案由专职统计人员保管。

二、凡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统计调查台账、统计原始记录、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等纸质和电子文档材料、资料都要及时整理归类。

三、统计报表(月报、季度、年报)应及时分类整理装订成册,资料装订要完整,要有封面、封底及资料目录,同时要建立电子台账。

四、每个统计年度结束后,要将其所有统计资料整理立卷、归档保存,要有专柜保管,存放要整齐。统计调查中取得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原始资料,应当至少保存2年。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至少保存10年,重要的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永久保存。

五、统计档案卷宗、档案盒使用国家档案标准用品,卷宗封面和目录按档案规范要求填写;统计调查台账使用上级统计部门统一制作的帐册。

六、统计人员调离统计岗位,必须在乡镇领导或上级统计部门的监督下办理统计资料和统计档案移交手续。

 

 

 

 

大渔镇镇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一、报表审核由乡镇统计工作人员负责,严格检查报表标准执行情况,看表种、指标、范围和计量单位是否正确;单位名称、报告日期是否注明;统计人员签名、领导签名、单位公章、基层报表是否齐全。对有问题的要责令改正,否则退回重报。

二、数据质量评估必须实事求是,制止和纠正瞒报、虚报等行为,发现数据质量有问题的,应责令其重新核实上报,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对拒不修正和有意弄虚作假者,报告县级统计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严肃查处。

三、县级统计机构有权督促统计人员按照统计法及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保存原始记录、统计调查台账,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原始资料进行规范化管理。存储在计算机上的统计调查数据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及时进行备份。没有按规定年限保存原始资料或原始资料严重丢失、没有备份、数据无法查证的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责任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追究责任。

四、当年的原始资料没有依法保存的,以故意毁灭原始记录、统计调查台账或统计调查资料论处,应追究责任人、具体负责人的责任。

五、上报的数据,应当按照工作职责范围,分别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审核。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统计数据失实的,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的责任。

六、镇统计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原始统计数据。发现有关原始数据确有错误的或统计调查对象要求修改的,应责成有关调查对象更正或补报报表。

七、统计人员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的单项资料应当保密。

八、定期报表应当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定的统计方法收集统计数据,不得违反规定采用错月办法上报统计报表。

 

 

 

 

 

 

 

 

 

 

 

 

 

 

 

大渔镇镇统计调查工作保密制度

 

一、对各类统计调查数据,非经上级统计部门批准,不得对外公布。

二、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工作过程中造成失泄密事故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网络传输统计资料应通过系统内网或政务网进行,使用外网要加密。

四、统计资料要专人专柜保管,到期作废资料应按要求销毁,不留遗迹。

 

 

 

 

 

 

 

 

 

 

 

 

大渔镇镇统计人员考核制度

 

第一条 考核时间:每年年初至年末。

第二条 考核内容  

(一)统计业务建设50分

包括统计年报、定期、专项调查。各种报表资料均按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口径、方法和时间开展调查工作。

1、及时性;各种报表均按规定时间报送,因迟报严重影响乡镇汇总上报的一次扣5分。

2、准确性;单位统计搜集资料齐全,上报的基础数据做到定期、年报报表互相一致性。

(二)基础工作建设30分

1、历年统计资料按规定存档,调离统计人员要有交接手续。不按规定存档每缺少一项一次扣3分。

2、及时完成年报、定期报表等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不安要求整理归档一次扣3分。

(三)专项工作建设20分

按通知要求积极配合统计调查工作和基础知识业务培训,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联系,每缺席一次扣2分。按时完成乡领导、统计部门交给的各项专题统计调查任务,不按规定完成,故意拖延者一次扣10分。

第三条 考核办法

三项考核内容分50分、30分、20分。综合考核得90分以上为满分视同完成任务,考核指标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考核结果要公示。

 

 

 

 

 大渔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1

        

 

 

 

 

 

 

 

 

 

 

 

 

  大渔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102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