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浙市监食生〔2020〕5号)、《2019年名特优食品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建设工作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评价要求,确定浙江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1家单位通过复评。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19苍南县名特优食品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企业复评通过名单.xlsx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