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33/2021-47866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1-10-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 |
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第二批清廉商会示范点创建工作的
通 知
各异地苍南商会:
为深化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在全国各异地苍南商会中加快推进“清廉商会”建设,根据中共苍南县委《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清廉苍南建设的决定》(苍委发〔2018〕76号)、县投促中心《关于推进“清廉商会”示范点创建的指导意见》(苍投促中心〔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杭州市苍南商会、苍南县重庆商会、山东省苍南商会、福州市苍南商会、深圳市苍南商会等5家异地苍南商会为第二批“清廉商会”示范点创建单位。请上述各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创出佳绩,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推进“清廉苍南”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苍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