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01/2021-50586
组配分类 县政府和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1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苍政办〔2021〕50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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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有关单位:

  《苍南县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10

 

 

苍南县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

“双下降”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行政行为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努力降低全县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以下简称“双下降”)。经研究,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攻坚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对标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法治建设新目标新定位,围绕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和示范创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努力推动执法机制更加完善、行政行为更加规范、执法监督更加有力、诉源治理更加有效,全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努力实现2021年全县行政诉讼发案量较2020年同比下降10%、行政诉讼败诉率控制在8%以内。

二、主要举措

(一)强化分析研判,建立健全“双下降”常态化联动机制。

发挥府院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定期交流分析研判行政诉讼案件总量控制和败诉案件风险形势,会商研究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措施。开展行政诉讼案件高发区域和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活动。案件多发单位及败诉案件居多单位要对案件多发、败诉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及时整改本单位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行政诉讼案件高发、败诉率持续上升态势。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旁听庭审和案例研讨等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应诉能力。高度重视人民法院司法建议,提高答辩应诉质量,及时纠正相关违法行政行为。

(二)强化实质化解,建立健全行政争议诉前诉中化解机制。

建立诉前化解制度。以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为平台,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复议等非诉讼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减少行政争议进入诉讼程序的比例,降低行政诉讼案件发案量和败诉率。建立诉中调解制度。在行政案件审理期间发现该案件可能存在败诉风险的,要及时开展调解工作,找准矛盾焦点,解决实体争议,鼓励当事人自愿撤诉,依法促进案结事了。建立领导包案化解制度。被诉行政机关应承担首要化解责任,要明确专人负责。特别是针对行政诉讼“批案”“系列案”以及可能败诉的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化解,制定化解方案,做到“一案一策一专班”,明确化解期限,逐一化解败诉风险案件。

(三)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健全行政争议案件发案量和败诉率通报机制。

加大通报力度。及时亮晒案件发生数、败诉风险案件数、调撤案件数、败诉案件数等主要指标。督促存在案件发案量同比增长及败诉案件居多的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法治督察力度。县委依法治县办应对“双下降”目标落实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大业务指导力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案卷评查和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强化追责问责,建立健全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机制。

加大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违法或消极等行为导致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败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其行政过错责任。突出结果运用。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考核指标排名后三位的单位在年度法治苍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不能给予“优秀”评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府办、县司法局、县资规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县政府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县“双下降”专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并抽调工作骨干组成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谋划、牵头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要带头强化担当意识,工作中率先垂范、身先士卒,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担当。各单位要扎实推进“双下降”专项攻坚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走过场”。要紧盯“双下降”目标,把任务落实到岗到人,扎实开展案件高发、败诉频发问题专项治理,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对接,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调解、行政复议途径化解行政争议,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本单位“双下降”专项攻坚任务。

(三)注重能力提升。各单位要全面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高度重视和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要加强全员业务培训,各单位要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等的学习,切实增强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应诉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应诉能力。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