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01/2021-50581
组配分类 县政府和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10-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苍政办〔2021〕46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土地要素保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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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土地要素保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苍南县土地要素保障“百日攻坚”

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进资源、资金、资产要素优化配置,保障全县重大项目落地,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定从2021年10月上旬—2021年12月底,集中开展全县土地要素保障“百日攻坚”行动。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以服务保障真实有效的土地需求、清理盘活无效低效的资源要素为重点。对当前推进缓慢的“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建设用地报批、建设用地复垦、旱改水等土地要素保障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严把政策、紧密配合,抢抓进度、强势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为我县高质量建设新时代浙江美丽南大门提供坚强的资源要素保障。

二、目标任务

依据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及细化的任务目标,对标对表,倒逼进度缓慢的重点工作加快推进,确保至2021年12月底,全县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清理5432亩,供而未用土地处置1862亩。合同约定应开工项目按期开工率达90%以上。全面完成上级已下达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并做好年底前可能下达的利用统筹计划指标的项目报批前期工作。完成1500亩优质旱改水资源的测绘、设计、立项并进场施工,完成主体工程量50%以上;千亩方项目1个(藻溪镇富山等4村);完成年度旱改水任务950亩(已立项未实施项目500亩优先实施,无法实施的要自行查找项目替换)、建设用地复垦400亩,全力突破苍南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不足的困境。

三、时间安排

(一)攻坚准备阶段10上旬召开全县土地要素保障百日攻坚部署会,对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再次全面梳理,按照“一宗一方案”制度,逐宗制定工作方案,逐宗明确工作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卡准时间节点,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捆绑

(二)组织实施阶段10上旬至1215日以具体任务清单为基础,对照目标任务,研究精准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分类施策,实施销号管理,建立台账清单,确保攻坚任务完成。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底)。全县土地要素保障百日攻坚行动进行总结,客观考核评价工作成效,总结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进。成立县土地要素保障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具体牵头,县委考绩办、县府办、县纪委(县监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建设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各成员部门做好土地清理、建设用地报批、土地整治等土地要素保障工作的推进。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统筹,指导、督促工作开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联系工作副主任每半月组织一次会议,研究、确定土地要素保障“百日攻坚”具体工作事宜。各乡镇、建设中心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推进。

(二)明确责任,联合推进。各乡镇、建设中心是本次土地要素保障“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统筹本辖区(单位)攻坚行动的开展。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等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专项工作组,就各自涉及的相关业务做好谋划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形成合力,推动工作有序稳步实施。县纪委(县监委)对攻坚行动过程中工作推进不力、政策处理不到位的单位介入调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考核,严格奖惩。一是加强考核激励。加强对土地要素保障“百日攻坚”行动完成情况的考核,土地清理、土地整治工作在完成年度任务的基础上,对额外攻坚任务完成出色的,给予考绩加分,其中“批而未供”土地清理项目每超额完成总任务量的20%,年度考绩加0.5分,不设上限;旱改水项目每多完成30亩,年度考绩加0.3分,不设上限。二是建立奖惩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通报各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以表格化、清单式抓好工作的落地见效。土地要素保障工作进度实行半月一通报,建立奖惩机制:1.对因消化批而未供而盘活出来的指标,优先用于安排本乡镇建设项目,若未用于本乡镇建设项目的,将纳入全县进行统筹安排,并参照我县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指标调剂价格标准给予奖励。即盘活旱地指标奖励标准为35万元/亩,盘活水田指标奖励标准为50万元/亩。2.对土地清理和用地报批任务完成较好的乡镇(完成率位居全县前三),在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方面予以倾斜;对于未完成建设用地报批任务的乡镇,将把用地指标调剂给其他项目。3.对提前完成年度土地整治任务数的乡镇,优先拨付指标调剂费;无法对标完成攻坚任务数的乡镇,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指标调剂费扣除5%,旱改水奖励资金扣除15%(原扣除10%基础之上)。三是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本次攻坚行动实施时间短、任务重,对因加快推动土地要素保障工作,而导致的相应程序有所欠缺等责任,经科学研判后给予容错免责。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专项行动实施

方案

2.建设用地报批“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3.土地整治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助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 〔2021〕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2021年批而未供土地大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21〕12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全面查清全县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数量、分布、用途、现状及原因,批而未供土地全部实现上图入库。采取多种措施分类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供而未用土地处置,全县土地清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我县高质量建设新时代浙江美丽南大门提供坚强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批而未供土地清理目标。截至2021年11月底,实现消化批而未供土地5432亩,其中完成2009-2018年度批而未供土地1406亩,2019-2021年度批而未供土地1528亩,完成单独选址项目228国道(苍南龙沙至岱岭段)1515亩和浙江三澳核电一期工程项目983亩。批而未供完成情况以浙江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数据为准。

(二)供而未用土地清理目标。截至2021年12月底,完成供而未用土地处置1862亩。合同约定应开工项目按期开工率达90%以上。处置到位按照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的时间开工或者依法收回为标准,开工的项目应录入浙江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

三、时间安排

(一)建立台账清单(2021年9月)。各乡镇(建设平台)再次认真核实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基本情况和宗地清单,核实每一宗批而未供地块建设项目是否已落实、是否符合现行城市规划、地块是否完整、征地拆迁政策是否处理完毕、是否未批先建、是否属于边角地等情况,并建立台账清单,一宗一码、一宗一号,逐宗制定清理方案,逐宗明确工作责任人和具体处置时间,实行销号处置,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分类处置(2021年9月-11月)。各乡镇(建设平台)要根据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形成具体原因及项目类型逐宗分类施策。根据不同的处置方式分别采取加快供应一批、盘活置换一批、谋划推出一批、统筹储备一批等方式加速推进土地清理。其中边角地项目和灾后重建项目,须于9月底前完成供地,教育用地、道路用地须于10月底前完成供地,招拍挂出让地块原则上要求今年全部完成做地收储。

(三)总结提升,形成长效机制(2021年12月)。“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将“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工作纳入乡镇(建设平台)日常工作考核,由县考绩办对各乡镇(建设平台)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督查。今后,为避免批而未供土地的产生,导致建设用地指标浪费,新增供地项目原则上要求农转用批复当年即完成供地,不可搁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指标分配机制的研究,形成综合考虑项目立项、选址、资金保障等前期成熟度和项目紧迫重要程度等因素确定项目指标分配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提高报批区块谋划的科学性,报批范围红线应严格按照城市控规划定,同时加强报批审查,对存在“批一片留一点”“开天窗”“碎片化”等问题的件不予以报批,从源头上杜绝批而未供土地的产生。

四、清理措施及要求

(一)批而未供土地清理措施

1.对因政府原因造成已用未供的个建项目(含下山异地脱贫、拆迁安置、灾后重建、个人建房项目等,下同),免于用地处罚直接给予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土地审批手续完成后,按以下要求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92号文件规定,在2002年8月1日前(不含2002年8月1日)建设的个建项目,按现状直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在2002年8月1日(含2002年8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不含2008年1月1日)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前)建设的个建项目,规划区外的,按现状直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规划区内的,按现行有关规划政策执行;2008年1月1日之后(含2008年1月1日)建设的个建项目,按现行有关规划政策执行。

2.对非政府原因造成的个建项目,应当依法依规处罚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对已用未供的灾后重建项目,属地政府根据原先行用地审批材料,核实后直接补发审批文件。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建房对象不符合规定的,考虑到批而未供任务繁重,各乡镇可以灵活处置,直接发文予以审批后录入浙江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该批准文件由各乡镇指定专人保管,不作为办理不动产证办理依据,待今后县政府出台相关补办政策后,再重新正式办理建房审批手续。

4.确因政府原因造成已用未供的政府投资项目,在符合建筑安全和上一年度消防安全检查要求的前提下,发改部门按照简易程序予以备案后,免于用地处罚直接给予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其中因对已用未供时间较长且历史资料缺乏的地块,经集体研究,在政策处理到位基础上,可不再审核相关规费的缴纳情况。非政府原因造成已用未供的,应当依法依规处罚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5.对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绿化带、安全间距等代征地以及不能利用的边角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解答“增存挂钩”机制实施中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066号)文件精神,道路绿化带、安全间距等代征地以及不能利用的边角地可直接划拨给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在征地政策处理到位基础上,对已经实施建设的道路代征、绿化用地不再进行处罚,同时不再审核相关规费的缴纳情况,直接予以供地,原则上今年9月份要全部处理完毕。

6.对于商品住宅、商业、文旅、工业等招拍挂用地,原则上今年要全部完成做地收储纳入土地储备库,根据出让计划合理安排出让时间。

7.对于尚未明确具体项目的用地,各乡镇(建设平台)要积极主动对接科教文卫民政等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科教文卫体育养老等配套项目或公共停车等国家鼓励类项目选址落地。

8.对于教育用地,县教育局和属地乡镇(建设平台)要加快项目谋划、政策处理,推进项目选址落地,原则上今年10月份要予以完成供地。

9.对于道路用地,属地乡镇(建设平台)要加快政策处理,原则上今年10月份要予以完成供地。

10.对于因城乡规划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批准后满两年未完成供地的项目及确实无法落实建房户名单的个建项目,原则上一律实施盘活。盘活地块程序及要求参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批而未供土地转用指标盘活工作的通知》(浙土资规〔2017〕3号)文件执行。盘活指标优先用于落实本乡镇建设项目,若未用于本乡镇建设项目的,由县政府进行统筹安排使用,并参照我县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指标调剂价格标准给予奖励。

11.鉴于上述已用未供项目普遍建成时间较早,且已投入使用多年,不具备补办条件,为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加速推进土地清理专项行动,上述已用未供项目不再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规划审批手续。

(二)供而未用土地清理措施

1.加大开工督促力度。对已供应尚未到约定开工期的项目,各乡镇(建设平台)要统一向用地单位发放开工温馨提醒,督促用地单位按约定开工建设;对因政府资金等原因确实难以开工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各乡镇(建设平台)和用地单位协商,先行收回土地使用权,相关规费暂时挂账。

2.加大违约处理力度。对非政府投资项目且属用地单位自身原因导致违约开工的,严格按照出让合同、项目管理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违约责任,收取违约金和闲置费,应收回的必须严格依法收回。

3.加大收回处置力度,严查闲置土地。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要求的,按合同约定应强制收回或优先回购的,各乡镇(建设平台)必须严格落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收回。对于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53号令)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闲置土地处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和〈闲置土地处置案卷表〉的通知》(自然资源资厅发〔2013〕16号)相关要求,开展调查取证,经调查核实,构成土地闲置的,向土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认定书》,督促开工一批、异地置换一批、依法收回一批。对闲置工业用地,除按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应收回的情形外,鼓励通过依法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利用。

4.加大非法行为打击力度。对安置补偿等政策处理已经依法到位的项目,单位或个人采取阻挠、限制、威胁行为,影响用地单位正常使用土地的,由公安部门按照“扫黑除恶”有关部署,纳入专项行动予以严厉打击,扫除村霸、材料霸、工程等顽疾,维护土地使用者合法权益,维护我县营商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土地清理专项工作的推进。县发改局负责批而未供项目立项备案工作;县教育局牵头负责教育用地供地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涉及水域项目占水补水审批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提供批而未供项目规费及建设资金支持;县经信局负责工业用地项目审查准入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土地清理具体实施工作。各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勇于担当,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土地清理工作效率。 

(二)加强沟通指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建设平台)的业务指导,建立半月例会制度,每半月召集各乡镇(建设平台)及相关部门召开土地清理专项例会,专题研究解决土地清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土地清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主要存在着占用水域审批难和政策处理难等疑难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涉及占用水域的项目,各乡镇(建设平台)要加强与水利部门对接,水利部门于10月底之前完成占用水域的批复工作;涉及征地拆迁、返回地结算等政策处理的项目,属地政府要加大政策处理力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于10月底之前处置完毕。县自然资源部门及相关部门无法解决需要县政府协调的项目,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梳理,10月底之前提请县政府协调解决。

(三)加强督查考核。县政府将把土地清理工作列为2021年度重点考核项目,与各乡镇(建设平台)工作绩效考核相挂钩。建立土地要素保障工作“半月一通报”制度,由县考绩办对土地清理完成情况实行每半月一通报,并根据各乡镇(建设平台)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赋分。对工作组织不力,推进缓慢的乡镇,县考绩办要实时进行督查整改,整改不力的,由县政府领导对乡镇(建设平台)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四)加强激励惩戒。为激励各乡镇(建设平台)开展土地清理工作,全面深化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对因消化批而未供而盘活出来的指标优先用于安排本乡镇建设项目,若未用于本乡镇建设项目的,将纳入全县进行统筹安排,并参照我县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指标调剂价格标准给予奖励。即盘活旱地指标奖励标准为35万元/亩,盘活水田指标奖励标准为50万元/亩。对于土地清理工作完成较好的乡镇(完成率位居全县前三),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予以倾斜。

该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2021年苍南县土地清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2.2021年苍南县土地清理完成情况通报

 


1

2021年苍南县土地清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

乡镇(建设平台)

批而未供

供而未用

总数

任务数

其中2009-2018年度

任务数

总数

任务数

灵溪镇

1696

829

725

311

603

金乡镇

641

280

444

274

74

钱库镇

366

211

201

94

90

宜山镇

390

128

334

94

88

马站镇

492

225

243

105

224

矾山镇

76

34

65

34

2

桥墩镇

299

87

216

58

68

藻溪镇

194

66

112

28

123

赤溪镇

134

56

58

3

18

炎亭镇

108

27

96

23

望里镇

84

47

64

40

24

大渔镇

6

3

0.3

0.3

霞关镇

162

46

83

39

18

沿浦镇

59

27

58

27

15

南宋镇

莒溪镇

50

20

33

13

42

凤阳乡

21

10

11

4

1

岱岭乡

14

7

8

2

县城市建设中心

593

314

284

164

119

县工业园区建设中心

681

392

142

69

256

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793

126

276

23

99

全县合计

6859

2934

3454

1406

1862

注:不含单独选址项目228国道(苍南龙沙至岱岭段)1515亩和浙江三澳核电一期工程项目983亩


2

2021年苍南县土地清理完成情况通报表

(截至2021年9月30日)












单位:亩


乡镇(建设平台)

批而未供

供而未用

任务数

完成面积

完成率

排名

其中2009-2018年度

2019-2021年度完成面积

任务数

完成

面积

完成率

排名

任务数

完成面积

完成率

灵溪镇

829

250.9

30%

13

311

129.3

42%

121.6

603

492

82%

12

金乡镇

280

51.0

18%

16

274

46.8

17%

4.2

74

12

17%

14

钱库镇

211

56.0

27%

14

94

48.2

51%

7.8

90

90

100%

1

宜山镇

128

83.5

65%

7

94

81.0

86%

2.5

88

88

100%

1

马站镇

225

137.8

61%

8

105

43.9

42%

93.9

224

224

100%

1

矾山镇

34

6.0

18%

17

34

0.6

2%

5.5

2

2

100%

1

桥墩镇

87

10.8

12%

18

58

10.8

19%

0.0

68

67

99%

11

藻溪镇

66

13.7

21%

15

28

1.7

6%

12.0

123

123

100%

1

赤溪镇

56

53.2

96%

4

3

0.4

12%

52.8

18

0

0%

15

炎亭镇

27

1.0

4%

19

23

0.0

0%

1.0

望里镇

47

28.7

61%

9

40

20.3

51%

8.4

24

16

68%

13

大渔镇

3

2.6

90%

5

0.3

0.0

0%

2.6


霞关镇

46

46.1

100%

2

39

46.1

118%

0.0

18

18

100%

1

沿浦镇

27

32.0

120%

1

27

32.0

120%

0.0

15

15

100%

1

南宋镇

莒溪镇

20

12.2

59%

10

13

12.2

92%

0.0

42

0

0%

15

凤阳乡

10

0.0

0%

20

4

0.0

0%

0.0

1

0

0%

15

岱岭乡

7

7.2

100%

2

2

2.3

100%

5.0

县城市建设中心

314

169.0

54%

11

164

104.7

64%

64.3

119

119

100%

1

县工业园区建设中心

392

329.2

84%

6

69

57.9

83%

271.4

256

256

100%

1

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126

56.3

45%

12

23

54.1

239%

2.2

99

99

100%

1

全县合计

2934

1347.3

46%


1406

692

49%

655

1862

1621

87%


 


附件2

建设用地报批“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加强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确保完成年度建设用地报批任务,决定从202110月上旬—2021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建设用地报批“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全力打好用地保障攻坚战。根据县政府确定的计划指标落实方案,依据建设用地报批各项工作节点,对标对表,倒逼报批进度,确保至202111月底,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并做好年底前可能下达的利用统筹计划指标的项目报批前期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势推进年度目标任务。各乡镇要以目标倒逼责任,以时间倒逼进度,紧咬时间节点,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进度。要坚持从远处着眼、近处着手,立足实际,创新思路,研究制定细化的攻坚方案,明确工作实施路径图,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谋划潜在项目,精确配置有限计划指标。为提升土地配置效率,实现以增量撬动存量,报批项目首要考虑消化使用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低效存量建设用地等“三块地”;确实需全部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项目立项、资金、政策处理应无障碍,项目前期必须成熟,确保农转用征收批准后,能及时供地。各乡镇要优先谋划非耕地和未利用地项目,确保年度计划指标报批任务的完成。

(三)强化报批前置,做深做实用地审批基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实现规划额度与计划指标相匹配,同时要做好规划额度的申请,报批项目应按详细规划确定的用途组织。在认定现状地类的基础上,通过查对土地年度调查信息和用地管理信息,确定报批地类,土地勘测定界成果确定前,通过国家2000大地坐标与历史审批数据边界进行校核,并在成果中进行说明。征收城镇经营性用地的,要取得成片开发方案的审批。涉及违法用地,需处理到位,并履行确认程序;涉及占用生态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的,需取得占用审批手续;涉及占用林地的,需取得占用林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标准农田的需做好补划;用地标准未明确或超出标准的,需及时开展节地评价。

(四)拓宽补充耕地,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要以“半亩都不能少”的决心,按照“ 11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到位并报备入库”的目标,按部省要求做深做细复核举证工作,确保占补指标由负转正。加快垦造耕地,特别是“旱改水”,确保建设用地报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能争取国家统筹和省统筹的项目,做到应报尽报。

(五)严格征地程序,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严格履行土地征收预公告、土地调查、风险评估、补偿公告、补偿登记、听证和征地协议等征地程序,规范征地的相关文书的制作、送达、公开、归档等相关工作,规范土地勘测定界,准确调查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严格界定征地涉及相关权利人,规范征地实施主体,强化征地材料审核,提高征地工作质量,从源头上遏制征地纠纷。减少征地信访、复议、诉讼案件的发生。

(六)实行指标动态调剂,全面提高指标执行率。各乡镇对照各自的项目报批清单,及时将成熟的项目做好材料组件,县政府将统筹调剂年度计划指标,用于急需用地项目或者建设用地报批执行较好的地方。

三、工作举措

(一)实行清单管理。做好土地征收和用地报批项目清单化管理,落实任务清单化、职责清单化、问题清单化。要对照清单,及时对接解决,按清单的时间节点要求落实建设用地报批计划,推进报批进度。

(二)做好项目统筹推进。针对项目报批工作中涉及的土地征收工作,各乡镇要及时好政策处理、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并提前完成区域范围内房屋确权、违法用地处置,为项目用地报批奠定良好基础。

(三)做好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建设用地报批项目要做到专人负责,答复口径一致,针对地类确认、村级安置留地、失地农民保险和土地承包等问题,要以县政府已有相关政策文件为依据,切实做好项目报批过程中的政策处置。需县政府协调的事项要及时做好汇报,防止项目推进过场中出现信访等不稳定情况。

 

1.建设用地报批“百日攻坚”任务分解表

          2.建设用地报批“百日攻坚”备选项目表

 


1

建设用地报批“百日攻坚”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

序号

乡镇(单位)

项目名称

坐落

项目

用途

总面积

新增面积

其中农用地

其中耕地

征地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攻坚完成时间

联系人

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土地现状调查

开展社会风险评估

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征地听证

补偿登记

签订协议

落实有关费用

1

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浙江三**一期工程

霞关镇

能源

970.04

920.8

798.8

435.96

202110


2

县交通运输

瑞苍高速公路(龙丽温至甬台温复线联络线)


交通

1041.9

939.08

915.09

810.02


202110


3

 

 

 

 

 

 

 

 

 

 

 

灵溪镇190间房屋拆迁安置指标

灵溪镇

住宅

44.569

42.696

42.696

42.696


已完成


4

1017工程建设用地

灵溪镇

军事

5.34

5.34











202110


5

县城新区东扩区惠达路(苍南大道-东风大道)

苍南大道-东风大道

道路

23.00

23.00











202110


6

县城新区惠达路(曙光河-苍南大道)

曙光河-苍南大道

道路

17.21

15.18











202110


7

苍南大道

北起萧江塘河、南至横阳支江

道路

79

79











202110


8

苍南台商小镇51-2地块

工业园区

商住

71.02

50.11

34.85

31.00





202110


9

苍南台商小镇19-1-1地块

工业园区

工业

7.96

7.72

7.72

7.72





202110


10

苍南台商小镇19-1-3地块

工业园区

工业

8.55

8.55

8.55

8.55





202110


11

苍南台商小镇花莲路(台北路至和平大道路段)

工业园区

道路

18.92

17.98

17.98

16.21





202110


12

苍南台商小镇花莲路(涌金路至台北路段)

工业园区

道路

10.11

8.91

8.91

8.91





202110


13

浙江世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5000吨生物降解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宜山镇

工业

56.00

56.00

2.15

53.85

202110


14

苍南县悦海湾旅游度假区配套项目

炎亭镇

旅游综合体

32.00

32.00











202110


15

炎亭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地块项目

炎亭镇友谊西路西沙村

旅游综合体

15.14

3.59

3.59

3.59





202110


16

沿

核电进场道路入口补征项目

沿浦镇

道路

12.51

9.33

8.14

2.88

202110


17

钱库外国语学校

钱库镇

教育用地

12.62

12.62

12.62

12.62

202110


18

县江南再生水厂一期工程

钱库镇

基础设施

112.9875

79.212

79.212

79.212

已完成


19

马站游艇码头

马站镇

基础设施

6.85




202110


20

马站 C-13

马站镇

商住

23.12

23.12

23.12

23.12

202110


合计



2568.8465

2334.238

 














2

建设用地报批“百日攻坚”备选项目表

位:亩

序号

乡镇

项目名称

坐落

项目

用途

总面积

新增面积

其中农用地

其中耕地

征地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攻坚完成时间

联系人

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土地现状调查

开展社会风险评估

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征地听证

补偿登记

签订协议

落实有关费用

1

 

 

 

 

 

灵溪镇

 

 

 

 

 

 

 

 

 

 

 

 

 

 

 

 

灵溪镇

 

 

 

 

 

 

 

 

 

 

 

灵溪镇

公安监管拆迁安置1

灵溪镇

住宅

12.50

0.00




202111


2

公安监管拆迁安置2

灵溪镇

住宅

13.50

0.00




202111


3

县城新区33-8地块

新区

商住

28.78

12.21











202111


4

县城新区40-1地块建设项目

新区

商住

38.03

35.45











202111


5

县城新区东扩区春水路建设工程

新区

道路

42.23

38.56











202111


6

灵溪供电所

绿波路和东风大道西北侧

基础设施

20.00

未知












202111


7

苍南县人民武装部

绿波路和东风大道西北侧

基础设施

未知

未知












202111


8

台商小镇14地块

工业园

工业

113.12

未知











202111


9

创客街区施工通道(四号路)

工业园-红星村

道路

1.40

未知











202111


10

苍南台商小镇涌金路二(台北路至和平大道路段)

工业园-三禾村

道路

12.32

未知











202111


11

工业园-华山村

道路

1.29

未知











202111


12

 

 

苍南台商小镇永福路(一)道路建设项目

 

 

工业园-平水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道路

10.15

未知











202111


13

工业园红星村

道路

1.28

未知











202111


14

苍南台商小镇红星村南阳河边绿化带

工业园红星村

基础设施

5.25

未知











202111


15

苍南工业园区41-1地块

工业园

工业

125.44

未知











202111


16

苍南大道绿化带及河滨绿化带

工业园-大浃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基础设施

37.14

未知











202111


17

苍南大道绿化带(工业园区红星村段)

工业园-红星村

基础设施

61.63

未知











202111


18

苍南大道绿化带(工业园区上刘村段)

工业园-上刘村

基础设施

1.59

未知











202111


19

沿浦镇

沿浦镇区拆迁安置地块(A-47)地块

东浦村

住宅

10.57

10.31





202111


20

政府招拍挂(沿浦镇区A-48地块)

东浦村

商业

34.22

34.22





202111


21

马站镇

马站镇安置点(一)

马站镇

住宅

30.00

未知











202111


22

浙南青少年研学实践基地三期

桥头村

教育

34.59

34.59



202111


23

钱库镇

苍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江南片区管网改造工程钱库章均垟泵站)

章均垟村

城市基础设施

2.23

0.00





202111


24

钱库镇QK-02-07e地块

钱库镇

商业

33.77

33.77







202111


25

D-2-18A地块(金加垟公寓项目)

金加垟村

住宅

5.14

0.00



202111


26

钱库镇金鑫路拆迁安置项目

钱库镇

住宅

4.83

2.04











202111


27

桥墩镇

桥墩玲玲幼儿园

桥墩镇

教育

1.26

1.26











202111


28

金乡镇

苍南县金乡中心卫生院

金乡镇

医疗

17.65

未知











202111


29

金乡镇金丰安泰养老院

金乡镇

基础设施

4.00

未知











202111


合计



703.91















 

 

 


附件3

土地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切实有效解决苍南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严重紧缺的困境,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10月上旬—2021年12月底,开展苍南县土地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一、工作目标

根据“千亩方、万亩方”、建设用地复垦和旱改水优质资源、认定类高标可实施旱改水项目、历史已立项未实施项目等土地整治项目潜力资源数据,倒排时间节点、细化工作目标,加快完成政策处理工作,确保至2021年12月底,完成1500亩优质旱改水资源的测绘、设计、立项并进场施工,完成主体工程量50%以上;完成千亩方项目1个(藻溪镇富山等4村);完成年度旱改水任务950亩(2020年已立项未实施项目500亩优先实施,具体项目清单由县资规局另行下发,无法实施的要自行查找项目替换)、建设用地复垦400亩,全力突破苍南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不足的困境。

二、工作任务

(一)保障整治项目规范。县资规局要每周召开会议或现场查看等方式对乡镇进行督导,负责审查项目可行性,核定投资数据等;负责土地整治技术规范指导和监督管理,牵头做好项目审查、立项报批、县级验收等工作。

(二)落实政策处理到位。各乡镇要做好土地整治项目全过程政策处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在约定时间内提供交地单(明确内容:项目地点、项目范围、政策处理情况),配合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地面清表等工作,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有关用水用电、临时占用道路、临时借地、土石方借方等政策处理工作,保障无障碍建设和施工环境。

(三)完善施工质量把控。总承包单位要负责工程前期包括潜力调查、地形测绘,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设计及立项材料编制。加强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管理,履行安全责任。开展竣工测量、竣工验收材料编制、工程结算和审计、项目材料收集归档、报备入库等工作。为施工队伍维稳,安全生产负总责。每宗项目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人员与机械的作业时间,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县石料需报县自然资源局报备后统筹使用,必须使用于全县土地整治项目,所有石料均不得私下买卖,如有此类情况,将追究法律责任。交警、运管等相关部门及乡镇在土地整治项目相关材料运输过程中给予支持。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项目流转机制。每个项目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取得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通过,会议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提前开展土地承包流转工作,土地承包权统一流转至村集体,时间不得少于五年,项目竣工后交由施工方或种植大户统一进行后期管护工作;2.整治项目范围内承包户必须服从统一分配,以“定量不定位”原则将原有“低、小、散”等不规则田块实施统一归整,以提高耕地利用率。

(二)严守政策处理时效。项目立项后实施中政策处理必须到位,乡镇务必净地交付给总承包方实施,乡镇不得自行实施或推荐施工队伍,如若乡镇强烈要求自行实施项目,必须提交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施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的追究其相应责任。项目实施完成后在项目区范围边沿设立后期管护牌,写明项目名称、后期管护责任人、地类属性、项目竣工图等内容和图件。项目实施全过程必须保障政策处理零障碍,若因政策处理等人为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时、按点完成的,县纪委(县监委)将介入调查。

(三)强化后期管护保障。切实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的后期管护工作,对后期管护顺利完成的乡镇按项目完成个数,每年拨付1000元/亩的管护资金。未按照规定进行管护的项目所属乡镇、村社将扣回奖励资金(20%),且该项目被核查时所产生的整改经费由乡镇自行承担。

 

1.旱改水优质资源潜力表

2.2021年度苍南县土地整治“百日攻坚”任务分解表

(旱改水)

3.2021年度苍南县土地整治“百日攻坚”任务分解表

(建设用地复垦)

 


1

旱改水优质资源潜力表

乡镇

旱改水

备注

优质资源 (所在村)

攻坚任务数

10月份

11月份

12月份


灵溪镇

楼下村、岭北村、东阳村、岩联村

170亩

立项前期测绘、设计,完成主体工程10%以上。

完成主体工程20%以上

完成主体工程50%以上。


金乡镇

珠梅岭村、夏八美村

100亩

立项前期测绘、设计,完成主体工程10%以上。

完成主体工程20%以上

完成主体工程50%以上。


马站镇

崇安村、荷包田村、崇安村

130亩

立项前期测绘、设计,完成主体工程10%以上。

完成主体工程20%以上

完成主体工程50%以上。


桥墩镇

新凤村、柳垟村、发凤村、小源村、玉腾村、

345亩

立项前期测绘、设计,完成主体工程10%以上。

完成主体工程20%以上

完成主体工程50%以上。


藻溪镇

富山村、丁步头村、东溪村、坡南村、平水村

400亩

立项前期测绘、设计,完成主体工程10%以上。

完成主体工程20%以上

完成主体工程50%以上。


矾山镇

甘岐村、柯岭脚村

50亩

立项前期测绘、设计,完成主体工程10%以上。

完成主体工程20%以上

完成主体工程50%以上。


南宋镇

蕉坑底村、古楼山村、北山村、溪光村

255亩

立项前期测绘、设计,完成主体工程10%以上。

完成主体工程20%以上

完成主体工程50%以上。


赤溪镇

双联村

50亩

立项前期测绘、设计,完成主体工程10%以上。

完成主体工程20%以上

完成主体工程50%以上。


2

2021年度苍南县土地整治“百日攻坚”任务分解表(旱改水)

乡镇

旱改水

攻坚

任务数

10月底前完成数

11月底前完成数

12月底前完成数

灵溪镇

10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金乡镇

10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钱库镇

3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望里镇

3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马站镇

10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沿浦镇

10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霞关镇

3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岱岭乡

5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桥墩镇

10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莒溪镇

6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藻溪镇

5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矾山镇

8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南宋镇

5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赤溪镇

5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凤阳乡

3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3

 

2021年度苍南县土地整治“百日攻坚”任务分解表(建设用地复垦)

乡镇

建设用地复垦

攻坚

任务数

10月底前完成数

11月底前完成数

12月底前完成数

灵溪镇

50亩

1.完成政策处理立即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金乡镇

2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炎亭镇

5亩

1.完成主体工程量60%

2.完善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9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大渔镇

2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缺口10.5亩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钱库镇

50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望里镇

3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宜山镇

1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马站镇

2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缺口5亩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沿浦镇

3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霞关镇

5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缺口17亩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岱岭乡

3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缺口12亩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桥墩镇

1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缺口5亩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藻溪镇

5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缺口40亩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矾山镇

1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南宋镇

10亩

1.对标年度任务,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组件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赤溪镇

12亩

1.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后进场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量30%

2.完善立项材料

完成主体工程量70%

1.项目竣工验收

2.组件验收阶段材料

凤阳乡

5亩

1.完善验收材料

协助完成报备入库工作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