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6/2021-47375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1-10-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苍政发〔2021〕89号 |
苍南县公安局全警实战大练兵领导小组关于下发全县公安机关开展“训练角”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所队全警实战大练兵领导小组:
为深入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扎实推进全县公安机关“训练角”建设,切实提升全警基础练兵和警务实战能力水平,现将《全县公安机关开展“训练角”建设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苍南县公安局全警实战大练兵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5日
全县公安机关开展“训练角”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公安部、省厅、市局全警实战大练兵工作部署以及温州市公安局发布《温州市公安局全警实战大练兵领导小组关于下发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训练角”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温公网传〔2021〕334号),为认真落实县局党委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基层民警警务实战能力,不断促进基层实战训练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县局决定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训练角”建设,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聚焦“三能”要求,锚定“四个铁一般”标准,进一步打造高素质过硬的新时代苍南公安铁军。以“训练角”建设为抓手,立足基层实战训练需求,深化推进全警常态化实战练兵工程,练就克敌制胜本领,锻造能打胜仗队伍,努力提升队伍实战能力和水平,为苍南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组织领导
全县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基层“训练角”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建设“训练角”作为公安实战训练工作的重点任务,常抓不懈。县局练兵办对推进“训练角”建设实行统一领导、整体推进。政治处负责制定“训练角”建设使用的工作方案,推进日常岗位练兵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训练角”建设,逐步实现三个“进一步提升”:基层训练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民警综合体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建设范围
全县公安机关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特巡警大队。
五、建设标准
“训练角”建设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因地制宜、统一标准、统筹兼顾”的原则,结合当前营房建设工作情况,充分利用单位内部闲置房间、场地等便利条件,配备必需的训练装备和训练器材。配备标准如下:
(一)标志。悬挂“训练角”明显logo标志。
(二)训练场地。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原则上必须设置室内训练场地,面积不低于30㎡,有条件的单位也可设置室外训练场地。
1.室内训练场地:可分为力量、有氧、放松等区域。场地地面可采用运动地垫、地板等,室内有立柱的,必须将立柱进行软包,避免训练中的意外伤害。训练装备和器材要进行合理分布。墙面悬挂训练挂图,器材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等。
2.室外训练场地:要有明显的训练区域标志。场地地面要求平整,可以采用户外运动地胶垫、减震地垫等。
(三)装备设施和训练器材。
1.警务教学设备。能播放视频、课件的教学设备以及教学用书写板一块。
2.警务技能装备。能满足警组作战单元开展战术训练的警用装备,数量可根据训练情况自行确定。包括:①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警棍、手铐、警用约束带、催泪喷射器等。②应急处突装备:长警棍、盾牌、抓捕叉、头盔等。
3.警体训练器材。能满足体能训练要求的相关器材和辅助设备、防护设施等,可根据场地和实际情况自行选配。包括:①有氧训练器材:跑步机、椭圆机、健身自行车等。②力量训练器械:引体向上器械、握力器、哑铃、杠铃等。③辅助训练器材:俯卧撑架、立定跳远标记垫、座位体前屈训练器、平衡球、泡沫轴、瑜伽垫等。
(四)训练示范挂图。根据《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手册》确定训练示范挂图,挂图内容自选,可包含训练项目说明、教官介绍、动作示范和考评标准等。
(五)满足本单位实际警情训练需求的其他装备设施。
六、实施步骤
全县“训练角”建设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结合温公网传〔2021〕334号文件精神,要求年内基层所队“训练角”建成率不低于30%的要求,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第一阶段:2021年11月中旬前,基层所队完成2个以上基层所队的“训练角”建设,即矾山所、特巡警大队。
(二)第二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基层所队完成30%以上基层所队的“训练角”建设,即灵溪中心所、大渔所。
(三)第三阶段:2022年6月底前,实现全县基层所队“训练角”建设全覆盖。
有条件的警种部门及交警面中队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建设。
七、工作要求
(一)注重宣传发动。“训练角”建设是今年深化全警实战大练兵和落实省厅、市局练兵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迅速启动“训练角”建设,按照序时进度有力推进,确保完成既定目标。
(二)严格责任落实。基层所队要尽快按照县局要求推进“训练角”建设,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审核把关,精心谋划,全力促进“训练角”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强化督查考核。“训练角”建设工作推进期间,县局练兵办负责对“训练角”建设进行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验收。对今年内不能完成县局建设方案要求的单位,将结合大练兵考核予以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