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转发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联盟关于征集“三个课堂”应用案例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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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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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教装通〔2021〕12号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现将《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联盟关于征集“三个课堂”应用案例的通知》(附件1)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区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全方位展现区域和学校“三个课堂”发展及应用的效果与经验,重点突出应用模式、推进机制和应用成效等。

二、案例须以“书面文本+支撑材料”相结合的形式报送,具体要求参照《“三个课堂”应用案例基本结构与相关要求》(附件2)和《“三个课堂”应用案例支撑材料》(附件3)。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择优推荐应用案例至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联盟。

三、请参赛人员于2021年11月4日前将《“三个课堂”应用案例区域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盖章扫描版、案例材料统一报送苍南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联系人:何升润,联系电话:64762023,电子邮箱:794986709@qq.com。


苍南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日


附件1.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联盟关于征集“三个课堂”应用案例的通知.pdf

“三个课堂”应用案例支撑材料制作要求.docx

“三个课堂”应用案例区域汇总表.docx

“三个课堂”应用案例基本结构与相关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