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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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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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台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奶油曲奇饼干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从温州台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处抽检的奶油曲奇饼干(抽样数量:38瓶,抽样基数:80瓶)经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LH2107043。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2021年8月12日,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送达上述检测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被抽检不合格的奶油曲奇饼干。当事人当场对检验结果没有异议,不申请复检。本局于2021年8月12日立案,后下达处罚决定书(苍市监处字〔2021〕1413号)。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属于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且无出厂检验记录的违法行为。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26元,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合计罚没款30426元,上缴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