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01/2021-50580
组配分类 县政府和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10-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苍政办〔2021〕45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苍南县林场改革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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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有关单位

《苍南县林场深化改革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18

此件公开发布

深化苍南县林场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推动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中发〔2015〕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9〕5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八八战略”为总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明确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完善森林资源监管体系,盘活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加快现代国有林场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为出发点,完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坚守生态红线,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促进林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总体目标通过改革,明确国有林场性质,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建立有效管理体制,有效培育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实现政事企分开,利用市场化运作提高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主要内容

(一)理顺机构职能定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业局关于浙江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发改经体﹝2013﹞1500号)文件精神,县林场经营面积35679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35128亩,生态公益林面积比例达98.4%,属比重特别大,又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单位,为实现政事企分开,玉苍山4A景区经营性职能剥离给县旅投集团,单位类别由公益二类调整为公益一类。调整后,县林场(县玉苍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县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管理站、县玉苍山景区管理所)负责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及生态公益林管护;负责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的森林防火;负责玉苍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管理;负责森林公园和所辖景区资源开发建设和经营的指导监管保护等行政辅助工作。县旅投集团负责玉苍山4A景区范围内的森林和景区资源保护性开发政策允许的旅游开发建设和经营,主要包括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智慧景区建设、环境卫生管理、景区经营项目开发、维护景区秩序、落实旅游安全工作责任制等(管理细则另补充合同明确)。

(二)创新景区经营机制。玉苍山4A景区经营性职能剥离给县旅投集团后,玉苍山4A景区范围内的开发和经营要符合玉苍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县旅投集团经营范围内的林木、林地所有权仍属国家所有,凡涉及产权抵押、经营活动管理变更等问题,都需征得主管部门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同意。按谁投资、谁受益原则,玉苍山景区门票及景区范围内经营业态收入归县旅投集团收取,县旅投集团根据资质单位评估出示的森林资源有偿使用评估报告每年支付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费400万元,然后通过“收支两条线”的方式上缴县财政。

(三)明确人员编制待遇经费形式和人员编制方面,现有43名在编人员薪酬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发放,其各类经费按全额拨款标准由县财政予以保障,从2022年1月份起开始执行。岗位设置和人员管理方面,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结合林场职能和实有人员情况,按在编实有人数进行岗位设置。

(四)妥善化解遗留问题。妥善解决好养老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国有林场改革历史遗留问题所需资金通过“收支两条线”方式,从县旅投集团支付的2021年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费400万元中列支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林业及旅游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府办、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医保局、县林业中心、县旅体中心、县旅投集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林业中心),由县林业中心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县林场改革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完善配套措施。县林业中心要做好统筹协调,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机构编制部门要合理界定好国有林场属性和职能定位,科学核定编制数量;财政部门和县旅投集团要落实改革资金,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人力社保和医保部门要落实好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政策;资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部门要完善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三)强化资金保障。国有林场改革所需资金,通过“收支两条线”方式,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同时,要加强国有林场资产负债的清理认定和核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