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1008003009001/2021-0019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21-0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图文解读】关于《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1-01-07
  • 浏览次数:
  • 来源:苍南县
  •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健康产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执行健康中国战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定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是转变医疗服务发展方式、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是增加卫生资源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增加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有利于建立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形成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2012年9月,温州市被国务院医改办确定为国家社会办医改革联系点后,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通过政策创新,敲碎“玻璃门”,打开“弹簧门”,有力地促进了社会资本办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原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孙志刚等专题到温州考察调研,对温州市社会办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苍南县是温州市民办医疗机构最多的县域,省、市领导多次到苍南专题考察调研社会力量办医情况。

苍南民办医疗资源的快速增加,大大缓解了财政投入不足和公立医院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我县社会办医经过七年多的发展,呈现了诸多特色和亮点,例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回报机制和产权归属、公立医疗机构与民办医疗机构的人员流动、财政奖励补助、民办医疗机构的人员参加事业单位保险等工作。我县通过社会办医政策鼓励,引进和建成一批重大社会办医项目,实现中外合资办医项目零的突破,引进迪安健检、苍南康宁等上市公司和台资项目苍南海西中山医院,形成有一定专科特色,规模化、连锁化、多样化经营的社会办医新格局。

二、主要特点

(一)拓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支持入第三方医疗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发展中医药服务、推动医疗与养老融合、促进健康与旅游融合、促进互联网与健康融合等方式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稳妥有序推动精准医疗、个性化医疗等服务发展。

(二)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放宽准入范围、简化优化行政审批、促进投资与合作,发挥我县的社会办医的传统优势,打造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城市。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人力资源保障。建立适应医师特点的双向流动机制,探索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建立财政资金扶持社会办医机制,对社会力量举办且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补助。统筹考虑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际需求,切实保障用地需求。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与措施三大部分,共二十条。

(一)政策目标与任务。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以提升社会办医规模,提升社会办医水平为目标,以方便群众看病就医需求为导向,全面优化全市社会办医环境,社会力量办医继续走在前列,到2022年,形成一批具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建成一批产业集聚、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健康服务平台,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25% 以上,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格局基本形成。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有序推动精准医疗服务、推动医疗与养老融合、支持入第三方医疗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发展中医药服务、推动智慧健康发展。

第三部分,具体措施。

(二)财政奖励和补助

一是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甲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医用设备给予设备补助。二是支持社会办医项目建设,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投资奖励和贴息补助。三是推进社会办医机构等级建设,对二级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和重点实验室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给予奖励。四是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给予补助。五是创新出资奖励。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按规定给予出资人奖励。

(三)政策支持与主要措施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与设备配置。社会办全科诊所和中医诊所实行备案制,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实施“两证合一”,实行直接执业登记。二是推进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合作。允许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合作,开展精准医疗服务和高精尖医疗设备的临床应用,支持社会力量在后勤服务、消毒供应等方面为公立医院提供服务。三是支持资源共享。支持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统一纳入全县医疗信息共享信息系统管理,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病理心电等专业机构资源和数据共享,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四是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浙江省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办法(试行)》(浙编办发〔2018〕34号)文件中的第二章第六条“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民办事业单位的行业属性发展状况等,按同等公办事业单位编制标准的50%以内,对民办报备员额实行总量控制”。社会办医疗机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享受县公立医院人才引进同等待遇。卫生技术人员在不同医疗机构任职工龄予以连续计算。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实现公立医疗机构正式在编人员的双向流动。五是支持机构上市和拓宽融资渠道。对成功上市及实现再融资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实行补助和奖励。拓宽抵押担保渠道。六是落实医保及税费优惠政策。医保管理机构与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规定执行税收、收费等优惠政策。七是加强用地保障。根据合理实际需求,有序适度扩大医疗卫生用地供给。鼓励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医疗服务。支持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供应方式。八是建立帮扶协作机制。建立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院的帮扶协作机制,将社会办医院管理和医务人员纳入全县卫生管理干部和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与公立医院同等管理。九是支持智慧医疗和高新技术发展。支持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基因、免疫、干细胞等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高新技术服务。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产业集聚区设置创新创业型医疗机构孵化器,培育高水平专科医疗机构。

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放宽准入范围,加强规划衔接,简化优化行政审批。促进投资,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四部分,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人力资源保障,建立财政资金扶持社会办医机制。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医疗服务企业改制上市和融资支持。切实保障用地需求。

第五部分,加强多元治理和行业自律。积极探索规范社会办医管理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医疗欺诈、违规执业、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加大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监管执法力度。

第六部分,强化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实施,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强化监督评估,建立促进社会办医发展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通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实施意见》所涉及的主要政策由县卫生健康局予以解释。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是?

解读机关: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张贻聪(苍南县卫健局局长)
       联系方式:0577-59900995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