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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苍南县新居民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 2021-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苍南县新居民服务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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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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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我中心认真总结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报。全文包括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苍南县新居民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灵溪镇站南路交通大楼;邮编:325804;电话:0577-5986885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苍南县新居民服务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条例》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新居民服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着力强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积极打造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分析、年末有总结,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苍南县司法局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对拟公开的文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二是将县新居民中心财政预算决算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监督。三是主动将我中心不涉密的工作动态以信息形式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方便群众了解新居民工作动态。2020年度,我中心通过苍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我中心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0年我中心多措并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二是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四)平台建设方面:通过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机构概况、各项业务、人事、资金等各类通知、信息、通告、公告、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中心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中心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科室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20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4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虽然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一是公开信息质量不高,存在“有就行”的思想误区;二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有的公开内容应事前公开的变成了事后公开;三是公开内容的广度、深度不够。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服务公开工作实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和完善,注重从公众的视角去谋划、审视和优化公开的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力度,要求政务信息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

(三)是围绕重大改革、重要举措、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进一步提高服务功能,方便群众查询了解我中心工作,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扩大信息公开广度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