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28/2021-33788 |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1-01-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政务信息工作年报汇报如下:
<ul list-paddingleft-2">
总体情况
2020年,苍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条例》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机关事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着力强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积极打造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分析、年末有总结,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苍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对拟公开的文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二是将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财政预算决算在苍南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监督。三是按照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公示备案统计工作要求,将我中心相关行政执法情况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备案。四是主动将我中心不涉密的工作动态以信息形式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方便群众了解机关事务工作动态。2020年度,我中心通过苍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我中心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0年我中心多措并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二是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四)平台建设方面:通过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机构概况、各项业务、人事、资金等各类通知、信息、通告、公告、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中心建立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中心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科室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20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余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我们以“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为平台,还采用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0 | 13467906.41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中心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提起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本中心虽然在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扩展;三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不够。为此,下一步我中心重点工作: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对接与沟通,努力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这里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三是通过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举措,创新工作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20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8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30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单位负责人:倪志化 审核人:李甫任 填报人:陈千达
联系电话:68881991 填报日期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