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社区教育新闻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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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学校(分校、教学点):

现将《苍南社区教育新闻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苍南社区教育新闻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修订)

为进一步加大苍南社区教育的宣传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对外宣传工作质量,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社区教育的工作动态,分享社区教育典型经验,同时加强对宣传信息工作的管理,经研究,决定将对各全县社区学校(分校)的宣传工作进行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着力发挥新闻宣传思想工作在加强思想阵地建设和正面舆论引导、促进科学决策和推动工作落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高水平建设苍南社区教育服务。

二、目标要求

(一)全县各社区学校(分校)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党组织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新闻宣传工作计划。

(二)要紧紧围绕“立足社区、服务社区”的宗旨,以“有其学、优其学、乐其学、终身学”为目标,大力宣传社区教育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成就和先进典型,守正创新,讲好社区教育故事。

(三)要按照“政治上强起来、本领上强起来、作风上强起来”总要求,配齐配强新闻宣传工作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增强通讯员的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提高新闻宣传工作水平。

(四)通讯员要围绕我县社区教育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主动收集新闻信息、典型事例、经验做法等,并及时做好报送工作。

三、考核对象

对全县各社区学校(分校、教学点)的新闻宣传工作进行考核,实行新闻宣传信息报送和录用情况通报制度,并作为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

四、考核办法

(一)稿件内容

1.社区学校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及重大工作进展情况;

2.执行各项政策的新措施、新办法、新思路、新成效;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进程的新经验、新典型、新气象、新风貌。

4.结合本地实际在各项工作中的新动态、新举措。

5.党建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感人事迹。

6.本地人文地理资源及优势。

(二)稿件报道要求

1.材料应及时报送,并按计划总结、社区快讯(文、图:要求附属照片)、典型发言等进行分类,可创建文件夹并将相关材料按类放入。

2.新闻稿件及工作信息要真实、新颖、简炼。消息、言论稿件一般不超过1000字,通讯类稿件一般不超过1500字,动态信息一般不超过300字。其它类稿件主题鲜明、语言生动。

3.稿件写作要认真负责,要认真校对核实,不得上报虚假新闻,不得抄袭他人作品,通讯员是稿件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稿件的真实性负责,稿件信息实行报道前领导审阅制,成稿后报送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后方可上报。

4.各乡镇社区学校(分校、教学点)每两月至少上报质量较好的1篇以上通讯稿,市示范性以上社区学校每月上报1篇以上质量较好的通讯稿。

(三)计分规则

1.上报有效新闻信息每条记 1分。

2.被省电大新闻网采用的新闻信息,记分如下:消息类稿件每条记 5 分,通讯类稿件每条记 10 分,配图新闻加 2 分。

3.被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报采用的新闻信息,记分如下:消息类稿件每条记 10 分,通讯类稿件每条记 20 分,副刊类作品(包括文字与摄影作品等)每条记 15 分。

4.被国家开放大学新闻网、校报等系统内上级媒体采用的新闻信息记 30 分。

5.被苍南社区学院采用的新闻信息记9分;被县级报刊、电视媒体采用的新闻信息记 20分;被地市级报刊、电视媒体采用的新闻信息记 30 分;被省级报刊、电视媒体采用的新闻信息记 40分;被国家级报刊、电视媒体采用的新闻信息记 80分。

6.被县级政府官网和官微采用的新闻信息记 10分,被地市级政府官网和官微采用的新闻信息记 20 分,被省级主流网络媒体采用的新闻信息记40 分,被国家级主流网络媒体采用的新闻信息记60分,转载不重复记分。

7.被省教育厅等上级有关部门采用的信息记 30 分,被省委、省政府、教育部等上级有关部门采用的信息记 60 分。

8.同一新闻信息内容,被不同媒体采用以在最高级别单次计分。

9.和外单位联合发布的新闻信息,减半计算。

10.每分以5元计算(经费由苍南社区学院列支)。

五、评选表彰

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各地电大新闻宣传信息报送和录用情况进行通报;每年根据各地电大信息报送和录用情况,结合下列评选条件,综合评选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给予表彰奖励。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积极支持、参与新闻宣传工作,有明确的指导方针和实施方案,有一定的经费保障。

2.组织健全。有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配有专人从事新闻宣传工作,并积极为其创造条件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

3.新闻报道及时、准确、高效。能将单位重点工作动态、好的做法和经验等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给省电大,且新闻稿件数量多、质量高。

4.对外宣传工作出色。以社区学校(分校、教学点)老年学习苑(点)名义在各级主流媒体刊发新闻报道,美誉度高,社会影响力大。

5.积极配合和参与县社区教育工作的新闻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文化体育等各类活动。

6.没有重大负面新闻报道,没有漏报重要新闻事件。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开展宣传。

2. 热爱新闻宣传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较好的业务水平,。

3.年发稿数量较多,稿件质量较高,充分反映本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社会影响力大。

4.积极配合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办公室做好各项重大工作的宣传,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举办的学习培训和思政、文体活动。

5.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重大差错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发生。

六、工作要求

1.通讯员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主动搜集有价值的新闻线索,勤动手、动脑、动口、动腿、力求成长为写稿子好手。

2.通讯员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一定的新闻写作知识,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工作中要善于观察,广泛了解、收集工作中发生的新鲜事物和感人事迹,勤于思考,能够及时发现和总结身边的新闻,工作中的好经验;勇于写作,把自己的观点亮出来,把身边的好人好事、好经验宣传出去,为社区教育的宣传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美清

联系电话:64766501

邮件发送地址: 429752879@qq.com。

八、本方法从2021年 1 月18日起执行。


附件:各社区通讯员联系方式回执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