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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苍南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1-0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苍南县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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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苍南县水利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条例》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水利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着力强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积极打造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分析、年末有总结,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苍南县水利局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对拟公开的文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二是主动将我局不涉密的工作动态等以信息形式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方便群众了解水利工作。三是及时公开取水许可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招标中标公示等信息,以便公众监督。2020年度,我局通过苍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我局依法办结依申请公开件2件,其中1件申请为完全公开,1件申请为本机关不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0年我局多措并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出发点,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形成“有分管领导督导、有专业专职人员储备”的健全工作格局。二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三是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四)平台建设方面:通过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机构概况、各项水利业务、人事等各类通知、信息、通告、公告、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单位)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科室(单位)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20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主动公开的类别有:通知公告、机构概况、领导信息、内设机构、重大决策、规划信息、计划总结、人事信息、政策文件等。

(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严格遵照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公开意见、建议规定的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做到一件一回应。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

-44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还不够灵活,在文件公开的基础上,辅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够。

三是公开尺度难把握。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信息是否公开保密等尺度较难把握。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部署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学习培训,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使全局人员认清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

二是进一步加大热点难点问题公开力度。以政府中心工作和水利改革等为重点,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规范、及时公开政府办事服务信息;同时规范公开行为,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四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