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92/2021-28425 |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莒溪镇 |
生成日期 | 2021-01-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莒溪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根据《条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建设,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条例》规定,2020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条。其中:“机构信息”22条,“乡镇文件”信息33条,“通知公告”信息69条,“人事任免”信息6条,“投标公告”信息4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政府信息22条,内容涵盖机构信息、政府工作报告、部门文件、部门工作动态、财政预结算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0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2020年我镇没有收取这方面的费用。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2020年我镇没有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23 | 21178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各职能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工作主动性差。
2、各职能办公室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工作进展较为被动。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组织学习《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开展平台操作、信息编辑等专题学习培训,查漏补缺,完善公开内容,确保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
2.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事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