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拟保障对象名单的公示(第四批)

  • 发布日期: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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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住建〔2020〕165号


关于苍南县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拟保障对象名单的公示(第四批)


根据《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苍政办〔2015〕97号)及《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报的通知》(苍政办发明电〔2020〕35号)等文件要求,经各乡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民政局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单位联合审核,林恩如等408户符合苍南县2020年度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6止,共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电话:0577-59896004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777号


附件:苍南县2020年度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拟保障对象

公示名单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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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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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65附件:苍南县2020年度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拟保障对象公示名单(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