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首批苍南县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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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总工〔202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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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工业园区)总工会、系统(直属)工会,各基层工会:

根据《苍南县关于开展首批苍南县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苍总工〔2020〕27 号)和《苍南县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各乡镇推荐,县总工会考察评审,确定苍南国际大酒店、温州和茂华美达广场酒店、茂居别苑、苍南县矾山镇福德湾丽舍客栈等4 家单位为我县首批县级“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现予以公布,并向广大职工(劳模)推荐。

被评为县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的单位,可承办苍南县职工和劳模疗休养活动,县总工会将予以授牌,并择优申报市级疗休养基地。



苍南县总工会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