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2020年度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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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住建〔2020〕143号

 

 

关于苍南县2020年度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

保障对象资格确认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苍政办〔2015〕97号)及《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报的通知》(苍政办发明电〔2020〕35号)等文件要求,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民政局、县住建局联合审核,张枝跑等227户拟保障对象的信息已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完毕,公示期为2020年8月4日至10日,但在公示期间,发现赵银兰、何月仙、张振义、郑长举、郑发建、施香妹、欧阳桂雪、杨月凤、金莲芬、林培阳、温兴瑞、吴继忠、陈凤鸣、林珠永、巫爱娟、林昌将、石明春、罗培秀、卓乃平、朱成党、欧阳昆生、朱祖立、黄加想等23户已在2020年度第一批公租房保障名单中予以保障,现对2020年度第二批共204户公租房保障对象的资格予以确认,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苍南县2020年度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名单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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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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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43附件:第二批确认名单(终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