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苍南县•龙港市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有关规定,决定对申请苍南县、龙港市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集中分批组织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并通过网上审核对象。
二、体检时间安排
7月8日(周三)
第一批:下午2:00 档案号1-37,367-385(幼儿园);
第二批:下午2:20 档案号38-160;
7月9日(周四)
第三批:下午2:00档案号161-250;
第四批:下午2:20档案号251-340;
7月10日(周五)
第五批:下午2:00档案,341-366,386-440;
第六批:下午2:20档案号441-526;
逾期责任自负,不再另行安排,具体安排请查阅附件1
三、体检地点
苍南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二楼体检中心(灵溪镇玉苍路2288号)。
四、体检费用
参加体检时现场交费(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幼儿园已婚242元;幼儿园未婚186元;中小学124元。
五、其他注意事项
1、随带体检表格和身份证,请按资格认定类型下载对应的体检表,自行打印,详见附件2、附件3。要求打印在同一页A4纸上,粘贴与网报上传相一致的一寸照片,填写好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五项内容及受检者确认签字,其它栏目空白。幼儿园认定对象要在体检表上勾选已婚或未婚情况。申请人在体检表右上方空白处写上档案号+资格种类+学科,如“1+小学+语文”。
2、申请人须将一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报上传相一致)交给现场工作人员,照片背面写上“档案号+资格类型+学科+姓名”(如“1+小学语文+张三”)。
3、体检无需空腹;
4、体检全程需戴口罩,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现场排队间隔1米。
5、出示健康码(温州绿码),不是绿码不能进行体检;
6、怀孕的体检人员,请带上近期B超单复印件,暂不拍胸片;胸片有辐射,因身体原因(如备孕)不能参加的,建议参加下一次认定,但需确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7、五官科视力检测,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必须要达到要求,请根据自己的情况佩戴好眼镜。
8、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统一交给体检中心前台相关工作人员。
9、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10日之前提供毕业证书,否则认定无效。
附件1 苍南县、龙港市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表.xls
附件2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1).doc
苍南县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