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5/2020-44472 | ||
组配分类 | 扶贫资金 | 发布机构 | 县民宗局 |
生成日期 | 2020-07-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17〕124号)、《苍南县财政支农折股量化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苍财农〔2019〕83号)、苍南县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会议《会议纪要》(〔2020〕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少数民族发展方向)的通知》(浙财农〔2019〕67号)、《关于做好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和2019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审核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监管,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经项目业主申报、乡镇初审推荐、县民宗局业务科室审核,现拟将历年中央整改资金以及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方向)共计275万元,安排给苍南-龙湾山海协作消薄飞地折股量化项目(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为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7日,公示期共10天。如有异议,请向县民宗局和县财政局反映。监督举报电话:64761517;12317)。
附件:苍南-龙湾山海协作“消薄飞地”项目折股量化资金拨付明细表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7月29日
苍南-龙湾山海协作“消薄飞地”项目折股量化资金拨付明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