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灵溪城区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课堂教学考核已经结束,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灵溪城区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苍教人函〔2020〕79号)精神,现将课堂教学考核成绩予以公布。
附件:2020年灵溪城区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课堂教学考核成绩
苍南县教育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