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同意正式设立苍南县钱库镇幸福树幼儿园的批复

  • 发布日期: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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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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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报来的关于正式设立苍南县钱库镇幸福树幼儿园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2章第15条、第17条、第18条、第19条《浙江省幼儿园申办审批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审核与现场踏勘,批复如下:

  1. 苍南县钱库镇幸福树幼儿园为全日制民办幼儿园,单位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幼儿园所需经费由举办者自筹,开办资金为50万元人民币。

  2. 幼儿园地址设在苍南县钱库镇章均垟村(1号楼、7号楼),建筑面积约4302平方米,园舍为自有

三、幼儿园办学范围为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保育教育,办学规模为9个班。

四、根据苍南县钱库镇幸福树幼儿园(筹)第一届一次理事会议决议以及申请,同意幼儿园举办者由章伟”变更为“温州市正泰包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327145792854F,法定代表人由“章伟”变更为“陈蕊”。

、幼儿园要及时注册登记并到民政(办理登记)、市监(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卫健(办理卫生保健合格意见)、公安(办理印章)、银行(办理账户)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报物价部门备案并公示。

、幼儿园变更名称、园址、举办者、园长,申请分立、合并、终止办学等均应报教育局批准。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幼儿园应在有效期满前30天内到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望你单位接文后,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有关精神,并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浙江省学前教育保教管理指南》等要求,完善硬件设施,规范保教管理,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努力为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的科学、有序、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批复。



 

苍南县教育局

202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