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苍南县池塘养殖尾水环保专项整治项目资金下达公示

  • 发布日期: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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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农计发〔2015〕23号)、《苍南县财政涉农项目与资金管理系统管理办法(修订)》(苍财农[2016]113号)、苍南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苍南县池塘养殖尾水环保专项整治项目申报的通知》苍农〔2019〕54号文件要求,经项目业主申报、乡镇初审推荐、县农业农村局现场勘查审核、立项评审、项目实施、审计审价和专家验收通过。经研究确定,在下达项目实施计划50个中,其中完成验收48个,有4家主体分别有两个项目,资金合并计算,清单列44家主体,实际总投资4915669元,财政补助金额3349898.5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7月3日。如有异议,可向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64706227)

附件:2019年苍南县池塘养殖尾水环保专项整治项目资金下达清单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