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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穿马路,你的高清人脸可能会上大屏幕

  • 发布日期:202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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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温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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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在大南路不顾红灯乱穿斑马线。(蒋文广 摄)

闯红灯、乱穿马路、翻护栏……这些任性的“乱过路”行为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也是影响文明城市创建的不和谐因素。据市交管局透露,《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温州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加强对行人“乱过路”行为的查处。目前,我市查获行人交通违法9293起。

6月5日下午,记者来到市区大南荷花路口,只见东西走向两端的斑马线上设有行人过马路闯红灯取证系统,一块滚动着行人过马路闯红灯图像的LED显示屏上有4张照片组合的交通违法证据组图,其中3张能清晰看出行人整个闯红灯的过程,第4张照片显示交通违法行为人的头像。但即便如此,仍有个别行人不顾红绿灯,执意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被监控拍了下来。

市民陈先生告诉记者,以前确实有闯红灯以及随意过马路,不过随着交警部门的管理以及现在科技发达,现在的乱象已经比以前少了,但仍有个别市民不要“面子”。因此,曝光很有必要。

记者随后来到山前街,在10多分钟的观察中,行人乱穿马路、斑马线上抢红灯、过马路低头玩手机等行为屡见不鲜。

“处罚和曝光都不是目的,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过路’应予以抵制。”市交管局一民警表示,日常的交通出行中,行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并经常因此导致自身受伤害。为此,交警部门除了在市区设11条严管路,集中整治乱过马路现象,同时在全市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各大新闻媒体增设曝光专栏,在网络自媒体、掌上直播等新平台以及电子屏、户外屏等载体上进行违法曝光。

据悉,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处警告或五十元以下罚款。(记者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