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01/2020-50083
组配分类 县政府和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20-06-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苍政发〔2020〕18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横浦桥等五处文物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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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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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我县历史悠久,各类不可移动文物分布众多。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弘扬我县悠久的历史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据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结合有关专家论证意见,确定了灵溪镇横浦桥等五处文物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

 

附件: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20630

附件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序号

名  称

时代

地   址

1

横浦桥

灵溪镇塘河社区

2

昆原桥

藻溪镇三岙村

3

平水宫

藻溪镇平水村

4

珠西村水井

宜山镇珠山村

5

丰乐亭

金乡镇金城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