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生猪产业全链条严管“百场示范、千场提升”行动的通知》(浙农专发〔2019〕54号)、《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切实做好美丽生态牧场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浙牧畜发〔2016〕17号)、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百场百范、千场提升”专项行动奖励方案的通知》、苍南县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美丽生态牧场、“百场示范、千场提升”项目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苍牧〔2019〕11号)等文件及相关局党组会议决定,经项目业主申报、乡镇初审推荐、县农业农村局业务科站现场踏勘审核、专家评审,共有8家项目单位已通过省级“美丽牧场”验收(其中7家单位同时参与“百场示范、千场提升”项目创建)、22家项目单位通过“百场示范、千场提升”项目专家验收。根据有关奖励规定,决定给予苍南县浦亭乡鸿望母猪繁殖场等23家养殖场予以奖励217.7万元(详见附表1、表2),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6月23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苍南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办公室(电话:68818305)反映。
附件:1、苍南县2019年美丽牧场奖励名单
2、苍南县2019年百千行动奖励名单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