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民〔2020〕33号苍南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0年4月份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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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苍南县临时救助办法》和你乡(镇)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28日期间困难群众申请临时救助情况,经研究,决定下拨你乡(镇)2020年4月份临时救助资金(详见附件),以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本次下拨的救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我局通过农商银行直补到户。

附件:1、2020年4月份临时救助资金列表

2、2020年4月份临时救助人员名单

2020年4月28日


2020年4月份临时救助人员名单(20200327-042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