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对象公示
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救助工作的通知》(苍政办〔2016〕31号)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核,林必旭等101户符合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条件,现给予公示,公示期5天(5月7日—5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苍南县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反映。联系电话:0577-59908700;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777号。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6日
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