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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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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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消除老旧民房电气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我县老旧民房集中区开展电气线路改造工作。

一、工作目标  

改造老旧民房电气线路5000户, 消除老旧房屋存在的因电线老化、过载、安装配置不合理等事故隐患,规范用电线路设备安装和使用,增强群众用电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和各类触电事故。

二、经费保障

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工作按照“县补、镇助”的原则进行。对改造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县政府予以补助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属地乡镇结合实际解决。

三、改造的范围和时间

范围:有人常住的农村木结构老旧民房。

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中旬。

四、电气线路改造基本要求 

1.电气线路改造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范执行。

2.每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一户一个空气总开关。

3.每户必须整间改造,不能改造单层或部分。

4.所有电线必须安装绝缘防火套管,老化的电线予以更换,原有老旧电线一律拆除。

5.改造应符合村民生活需求,特别是厨房间等部位应多设插座,避免日后私拉乱接。

6.改造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7.其余标准由属地乡镇结合实际制定。

五、实施步骤 

此次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工作由属地乡镇组织实施,以村(社)居为单位统一进行改造。完成改造后,由属地乡镇组织人员验收。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 

1.工作筹备。属地乡镇组织片区、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供电所、驻村干部、村(社)居两委主要干部等召开筹备会,明确工作分工和实施细则。 

2.动员部署。改造的村(社)居要成立由村(社)居两委主要领导、驻村干部组成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村的改造工作。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把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的目的、政策、做法告之于民。 

3.审核公示。在村民自行申请的基础上,由村(社)居两委、驻村干部进行联审,确定需要改造的名单和数量,并进行公示。 

 (二)实施阶段 

各乡镇要组织素质好、业务精、能力强、能吃苦耐劳的电工参加此次电气线路改造工作(必须参加人身伤害保险),改造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用电的要求规范进行,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做好监督和指导,对改造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妥善解决,疑难问题及时报告县安委办,联系人:林增阳。 

(三)检查验收阶段 

一个村(社)居的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结束以后,由属地乡镇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验收,按“一户一档”建档,据实填写《苍南县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汇总表》(附件2)和《苍南县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情况登记表》(附件3),并按照资料清单(附件4)要求上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电气线路改造情况进行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宣传和思想发动,营造参与氛围,彻底摸清底数,确保改造质量,全力推动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工作安全有序扎实进行。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好全县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工作。各驻村干部要全程参与本村的改造工作,各供电所要做好技术指导工作。本次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工作将纳入2020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三)注重质量,规范有序。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高度重视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工作的质量,要采用合格器材,持证上岗,施工规范,确保县政府民生实事惠及于民。 

附件:1.苍南县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指导数

2.苍南县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汇总表

3.苍南县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情况登记表

4.乡镇汇总上报资料清单

5.老旧房电气线路改造验收报告

 

 

苍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