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消除老旧民房电气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我县老旧民房集中区开展电气线路改造工作。
一、工作目标
改造老旧民房电气线路5000户, 消除老旧房屋存在的因电线老化、过载、安装配置不合理等事故隐患,规范用电线路设备安装和使用,增强群众用电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和各类触电事故。
二、经费保障
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工作按照“县补、镇助”的原则进行。对改造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县政府予以补助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属地乡镇结合实际解决。
三、改造的范围和时间
范围:有人常住的农村木结构老旧民房。
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中旬。
四、电气线路改造基本要求
1.电气线路改造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范执行。
2.每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一户一个空气总开关。
3.每户必须整间改造,不能改造单层或部分。
4.所有电线必须安装绝缘防火套管,老化的电线予以更换,原有老旧电线一律拆除。
5.改造应符合村民生活需求,特别是厨房间等部位应多设插座,避免日后私拉乱接。
6.改造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7.其余标准由属地乡镇结合实际制定。
五、实施步骤
此次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工作由属地乡镇组织实施,以村(社)居为单位统一进行改造。完成改造后,由属地乡镇组织人员验收。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
1.工作筹备。属地乡镇组织片区、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供电所、驻村干部、村(社)居两委主要干部等召开筹备会,明确工作分工和实施细则。
2.动员部署。改造的村(社)居要成立由村(社)居两委主要领导、驻村干部组成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村的改造工作。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把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的目的、政策、做法告之于民。
3.审核公示。在村民自行申请的基础上,由村(社)居两委、驻村干部进行联审,确定需要改造的名单和数量,并进行公示。
(二)实施阶段
各乡镇要组织素质好、业务精、能力强、能吃苦耐劳的电工参加此次电气线路改造工作(必须参加人身伤害保险),改造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用电的要求规范进行,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做好监督和指导,对改造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妥善解决,疑难问题及时报告县安委办,联系人:林增阳。
(三)检查验收阶段
一个村(社)居的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结束以后,由属地乡镇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验收,按“一户一档”建档,据实填写《苍南县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汇总表》(附件2)和《苍南县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情况登记表》(附件3),并按照资料清单(附件4)要求上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电气线路改造情况进行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宣传和思想发动,营造参与氛围,彻底摸清底数,确保改造质量,全力推动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工作安全有序扎实进行。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好全县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工作。各驻村干部要全程参与本村的改造工作,各供电所要做好技术指导工作。本次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工作将纳入2020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三)注重质量,规范有序。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高度重视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工作的质量,要采用合格器材,持证上岗,施工规范,确保县政府民生实事惠及于民。
附件:1.苍南县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指导数
2.苍南县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汇总表
3.苍南县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情况登记表
4.乡镇汇总上报资料清单
5.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验收报告
苍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