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环节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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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环节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6日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环节工作要点

 

2020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以全面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配套文件为统领,以“到2020年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的目标为指引,在决胜全面小康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大背景下,坚持“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聚焦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食品安全协调环节

一、 围绕“党政同责”,推动责任落实

一是适时召开县食安委会议以及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做好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办公会议、县委常委会或县委专题会议汇报工作,推进本县食品安全工作。二是充分发挥食安办的职能,加强统筹协调,因龙港撤镇设市人事调整等因素,对县食安委成员及领导及时予以调整,适时组织召开食安委成员单位工作会议,推动食品安全监管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围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大或专项工作进行协调部署,有效形成合力。三是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县委县政府及时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清单,明确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监管事权清单,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四是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作用,适时组织乡镇部门相关领导进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等培训,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

二、 构建治理体系,提高协调能力

一是按照我省构建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总体框架,综合现有的准入、监管、风险、社会共治等系统,推动我县融入和使用。二是进一步构建融合体系,督促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内部明确职责边界,理顺工作机制,有效形成部门合力。三是推进共治体系建设,发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6月份,完成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各项规定动作,并结合我县实际,利用各渠道、多形式加大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满意率、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食品安全行为参与率。四是强化基层机构建设,开展乡镇食安办分类分级指导工作,推进乡镇食安办星级创建工作,今年创建8家三星级乡镇食安办,在此基础上,力争1家乡镇食安办达到四星级标准。五是强化基层能力建设,根据省市局部署,及时推广、应用“掌上基层”APP,强化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效能,组织全科网格员、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积极参与省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食品安全技能竞赛”活动,网格员培训率和考核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 突出示范创建,抓好深化巩固

进一步深化巩固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成果,根据2020年省级食品安全县管理办法、评价标准和细则、动态管理办法等,分解落实各项指标和任务,组织开展督促指导,确保各地各部门各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保持常态化达标受控,顺利完成今年跟踪评价的暗访,并与温州市省级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做好衔接。对近三年来我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工作进行总结和提炼,形成食品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水平。

食品生产监管环节

2020年苍南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局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局党委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地产食品风险管控,提升小作坊治理水平,推进食品生产行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进位服务,全力指导帮扶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复工复产。一是联合县质检院免费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化验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能力,把好产品出厂检验关,同时将培训录制视频,为企业提供线上视频学习资料,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二是持续推进开展“三视一听”(视频在线指导、视频许可审批、钉钉在线直播、抖音短视频教学)系列复工复产举措。三是加强对二期卤制品园区入驻企业前期服务指导工作,帮助企业合理布局,有序开展生产。

二、开展小作坊综合提升整治,建立小作坊长效监管工作机制。4月中旬开始至10月开展一次全县范围内的小作坊综合整治提升工作。通过摸清底数规范准入、风险分级强化监管、规范引导转型提升等综合措施,探索建立合法、适用、有效的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开展名特优食品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食品生产企业“5S”管理创建(具体创建数视市局创建任务数再定),引导小作坊由“低小散”向“精特美”转型,促进小作坊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健全完善制度,大力推进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数据库。每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抽查考核,抽查覆盖率100%,考试合格率100%;二是推进食品生产企业智慧化监管手段。推进卤制品园区二期阳光车间建设,扩大食品生产企业“双开放”试点工作,以熊猫企业为代表的,推进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试点建设工作。三是完善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自查制度,企业按照年度风险等级评定情况,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自查,主动报告食品安全风险,自查报告提交率达95%。四是进一步扩大企业法人履职报告范围,组织开展一次以上企业负责人履职报告活动。

四、强化基层基础,提升食品生产监管能力。结合目前食品生产许可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我科室拟在全局范围内组建一支专业化的食品生产监管检查人员队伍。通过强化食品生产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提升检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及业务技能,满足接下来食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核及日常监管能力要求。

五、开展食品生产监督抽检工作。进一步规范抽检程序,全面启用国抽系统,完成全年不少于700批次的抽检任务。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达100%,同时帮助抽检不合格企业做好产品召回和原因分析,对抽检发现的系统性风险要采取应对措施。

六、抓好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结合企业风险等级情况,按照《关于下达苍南县2020年度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开展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小作坊应区分风险等级,对于风险较高的小作坊要加强检查频次和抽检力度,检查记录及时归入企业、小作坊信用监管档案,探索建立电子化监管档案。

七、深化风险管控、努力提升地产食品安全水平。一是开展飞行检查和双随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基层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二是坚守责任底线,深入开展食品生产环节安全隐患“排雷”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重点地产食品类别、重点主体、重点区域开展检查,严厉打击重大突出违法行为。

八、建立科所联动机制。加强与基层站所的业务联系和交流,及时掌握辖区生产安全动态,加强对基层站所的业务指导和帮扶力度,建立齐抓共管格局,提高辖区食品生产行业整体面貌。

食品流通监管环节

2020年苍南县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为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狠抓重点部位,强化基础建设,加强监管能力,提升食品流通的规范化、标准化、智慧化水平,全力保障我县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一、 狠抓重点,实施提升工程

(一)持续推进农批市场规范建设。一是完成农批市场A级标准的巩固规范建设。灵溪分局要做好该温州浙闽边贸水产城日常监管工作,确保温州浙福边贸水产城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A级标准及A级标准以上,巩固强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为2021年要求的新一轮更高标准创建打好基础。二是加强对苍南浙闽台水产贸易城规范化建设的日常监管,按标准从严落实市场主办方和入场销售者主体责任,完善追溯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为接下来上面要求的该农批市场的创建打好基础。

(二)实施超市食品安全标准示范工程。一是开展大型超市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苍南大品牌超市,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加强销售过程控制,4月份开始在开展试点,7月份完成大型超市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细则,8月份开始全县推进,11月底按市局要求的任务数在全县创建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超市门店。二是继续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设。鼓励、指导标准化管理超市升级采购模式,提供更高品质、更加安全的食用农产品,巩固、新创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满足市民高品质生活的需求。三是开展超市放心食品自我承诺活动。组织已创成的温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苍南分店(沃尔玛超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100%开展自我承诺,并动员全县各大商超积极参与,向社会公开放心食品自我承诺,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实施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提升工程。一是实行农贸快检室全面免费开放。全县城区农贸市场和100个摊位以上的农村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快检室并免费向公众开放,实现应建尽建、可建尽建、全面开放,并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动员群众参与。同时,及时更新检测设备,规范操作运行,提高问题食品检出率,问题食品100%按规范处置到位。二是推进智慧快检工程。运用信息技术,将农贸市场快检数据接入市局智联网中心平台,定期开展数据分析及结果运用,实现智慧化管理,完成市局要求的智慧快检室建设成任务数。三是开展熟食销售规范化监管。利用视频监控、微信扫描等手段,督促市场熟食销售落实“三防”“三白”等措施,对进货渠道、加工场所进行溯源公示,强化黄红牌警告等信用监管措施,加强案件查处,督促市场举办方落实违规退市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熟食经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 夯实基础,实现职能到位

(四)创新食品销售日常监管。一是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按照省局许可改革以及温州市“证照分离”改革相关要求,配合落实食品销售经营许可数据库和小食杂店登记数据库清理,加强预包装食品销售改备案等相关改革主体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开展第三方技术评审。按照省局制订的2020版食品销售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副食品批发市场和示范肉菜超市等经营者,主动接受第三方实地检查评审,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五)全面落实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全面掌握流通行业食品安全动态,按照全覆盖分类分级、全过程规范管理的要求,深入开展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监管工作,并与食品经营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互联网+监管”等工作有机结合,实施精细化的管理。到11月底,全县80%以上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进一步推进外部监督与各类主体自我规范工作。

(六)主动参与全局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对标“平安建设”、“食安创建巩固提升”和文明、卫生城市等全局性中心工作对食品流通安全的要求,积极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夯实食品流通安全基础,力争在各项创建巩固提升活动中不失分、多加分。

三、 防范风险,治理突出问题

(七)强化食品流通领域新冠疫情防控。加大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一是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禁非法采购、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保障流通环节销售行为依法规范。二是继续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严格查验“两证一报告”,严厉打击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的行为。三是强化散装食品销售监管,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规范散装直接入口食品销售“三防”等卫生措施。四是加强进口食品监管,完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严格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食品标签,严防输入型风险。

(八)完善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管理。结合贯彻实施总局《加强冷冻冷藏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公告》,及时做好相关主体备案及公告工作,指导其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冷藏冷冻方面的技术规范,落实对冷藏冷冻食品采购验收测温、贮存及销售设备温度控制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的冷链管理。

(九)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整治。指导各地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销售主体的监督管理,会同教育、城管部门和属地镇街建立完善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机制,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成果。

(十)加强农村等领域的食品安全治理。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销售安全治理,着力规范农村小食杂店经营行为,探索农村食品销售监管新模式,提升农村食品流通安全水平。结合抽样检验、风险监测、投诉举报、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省局市局部署的工作,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整治。

(十一)完成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总体目标任务:全年流通环节计划完成抽检18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200批次),第二季度700批次,第三季度700批次,第四季度400批次,11月30日前完成抽检任务。

(十二)做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完善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违反《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食盐批发行为,规范经营秩序和用盐行为,保障食盐质量安全。

(十三)做好保健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继续牵头做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严肃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问题。

四、凝聚力量,提升监管效能

(十四)打造专业化监管队伍。一是组织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积极运用集中授课、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食品流通监管人员培训,全面提升业务水平。二是提升监管装备,在基层所配备检测箱的基础上,逐步购置有关装备,提升食品流通监管技术含量,树立监管权威。三是加强农贸市场检测员管理,通过教育和奖惩等途径引导市场主办方重视检测员等内部的管理,实行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通过开展培训等,充分发挥检测员的食品安全监管辅助作用。

(十五)营造社会共治氛围。一是加强行业自律,加强与食品商会等行业协会的交流,健全信息通报、业务培训等合作机制,开展联合检查、义务监督等活动,提升全行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与农业部门加强地产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对接,通过上面沟通与海关协调进口食品后续监管,与金融部门合作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食品失信联合惩戒。三是发动社会各界共治共享,通过持续开展“阳光检测”等活动,鼓励和引导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媒体记者、村居干部等各界人士参与食品流通社会监督。

餐饮服务监管环节

2020年,全县餐饮服务监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工作思路和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和“党政同责”要求,全面树立“互联网+监管”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管手段,突出重点领域,强化风险防控,狠抓制度落实,推进社会共治,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提升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治理,推动餐饮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不断提高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一、以疫情风险防控为重点,全力筑牢餐饮食品安全最底线

(一)加强疫情期间餐饮食品安全防控。根据“两手抓、两手硬、两战赢”的总体思路和疫情动态变化,抓好复工营业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一要加强集体用餐监管。重点是持续做好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临时团餐配送单位的复工后监管,对开学后学校食堂实施全覆盖检查,督促已复产复工的社会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落实疫情防控物资配备、食品原料来源、人员健康管理、洗手消毒、场所设施等清洁消毒、场所通风换气等措施。二要加强网络餐饮监管。加强对及入网餐饮单位、网络餐饮配送单位等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一是配送网点消毒清洁制度的落实;二是是否对骑手开展岗前健康检查和知识培训,是否有患有发热等病症人员从事网络送餐,是否规范从业人员的测温检查;疫情防控期间从业人员是否戴口罩上岗;三是网络订餐的餐食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是否清洁消毒,网络订餐食品盛放容器或包装是否进行封签;四是是否鼓励推行无接触式网络订餐、送餐、取餐服务;四是推行“无接触配送外卖安心自提点”,解决外卖配送潜在的接触问题,下一步逐步扩大覆盖面;五要加强餐饮堂食监管。配合乡镇等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期间“负面清单”相关指引措施。

(二)推行餐饮量化分级智慧监管体系。综合应用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分析技术手段,构建企业、公众、监管三联动智慧餐饮信息平台,全面推进线上线下结合的智慧化监管模式,搭建“线上引导自训、线下指导自律,线上引导自查+线下及时整改”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新桥梁,打造“线上守信激励+线下失信惩戒,线上社会共治+线下打击违法”的餐饮多元共治新格局,开辟“线上全面巡查+线下精准监管,线上数据分析+线下重点监管”的餐饮政府监管新路径。

(三)实施科学有效的日常监管。坚持把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风险分级、信用等级管理有机结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把日常巡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监管方式引入常态,强化对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工作,充分运用监督抽检、信息公开等手段,建立系统完备的技术监督和信息公开机制。同时,结合日常监管,及时掌握并上报餐饮线重大案件线索。

(四)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范。按照省局发布的 2019年重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研究餐饮环节风险隐患状况,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问题、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和整治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餐饮单位食材专项检查行动,重点防范“过期食材”、“海蜇、油条铝超标”和“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超标”三大问题。

(五)确保重大活动保障和应急处置到位。切实做好食安县跟踪评价、文明卫生城镇创建、平安建设等相关工作,强化事前预防和评估,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联动,突出驻点监督、留样管理、应急准备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全力做好各级各类重大活动、会议和重要人物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六)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风险防控。督促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区域实际,大力推进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建设,提高农村集体聚餐举办场所的硬件条件。同时,加强农村“家宴厨师”的管理,建立农村“家宴厨师”档案,强化食品安全培训,提升农村“家宴厨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和食品相关知识水平,有效防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

(七)强化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养老服务食品安全质量提升,提升养老机构食堂“阳光厨房”覆盖面,指导各地规范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

二、以创新监管手段为引领,努力打造餐饮服务监管新模式

  (一)推行小餐饮的分级管理。在前期小餐饮整治的基础上,整合“日常监督检查”“风险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要求,建立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级监管制度,实施差异化监管,推广实施小餐饮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和三色管理办法。

(二)探索推行“无接触配送外卖安心自提点”。联合饿了么、美团等外卖平台,择选外卖需求量相对集中的写字楼、创意园、社区等场所,推行设置“无接触配送”外卖安心自提点,通过试点设置智能柜子等设施供外卖存放,优化线上服务,助力“无接触配送”,满足市民群众日常需求。

(三)完善学校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继续推动学校食堂快检室建设,对已建成的学校食堂检测室的人员操作、检测设备、试剂耗材、检测方法等进行现场指导,以应用较广的快速检测技术为主要内容,对专(兼)职检验人员进行理论和实操培训,同时对学校食堂高风险食品开展风险监测,不断扩大校园监测体系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推行网络餐饮行业“外卖小哥”举报制度。按照“政府部门管控、第三方平台协理、从业人员共治”的原则,以外卖小哥作为行业内部“吹哨人”,通过高额奖励鼓励网络餐饮行业内部监督举报,以“不露面”兑奖的方式,实行网络技术远程举报奖励;以第三方平台为支撑,建设监管部门、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从业人员的共治信息通路,同时建立保密制度、举报金激励制度,保障其合法权益,共同为推进网络餐饮市场社会共治保驾护航。

(五) 探索单位食堂文明健康规范化创建。探索研究位食堂文明健康规范化管理,完善单位食堂制度管理、设备设施、采购储存、食品加工、安全卫生、健康膳食等制度,打造“整理到位、责任到位、培训到位、执行到位、跟踪到位”的标准 5D 厨房。

三、以重点目标任务为主线,全面实现餐饮质量安全新提升

(一)大力开展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一是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智能阳光厨房”建设。融合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和信息化系统,选取条件较好的中小学、幼儿园、大型及以上餐饮单位、集中用餐配送、重大活动保障接待单位、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大力推行“可感知、可监控、可识别、可抓拍、可示警”的智能“阳光厨房”建设, 2020 年,全县建设中小学、等级幼儿园“智能阳光厨房”24家并接入浙江省智慧餐饮信息化数据总仓。二是强力推进“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建设。借助文化礼堂建设和移风易俗等活动,推进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建设工作,试点推行农村家宴行业的市场化、规范化、产业化“三化”建设。2020 年,建设“农村家宴放心厨房”3 家。

(二)持续推进“阳光厨房”建设。2020 年,新建“阳光厨房”59家,“在线阳光厨房”59 家;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型及以上餐饮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视频阳光厨房”达到 80%以上,幼儿园、小学“视频阳光厨房”实现 100%,并接入浙江省智慧餐饮数据总仓。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实现大型以上社会餐饮单位“阳光厨房”全覆盖、300 人以上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全覆盖、实现小学及幼儿园“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

(三)合力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局和教育局联动机制,加强对学校食堂(含幼儿园)和学生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店日常检查;同时紧紧围绕春秋季开学后和中高考期间等重点时段,紧紧开展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2020 年,95%以上学校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达到 B 级及以上;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和供校集体配餐单位按要求比例实现网上“阳光厨房”;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按要求比例使用餐饮信息平台;推动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民工子弟学校等薄弱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巩固提升“放心示范餐饮”建设。推进巩固“放心消费示范餐饮双千双百提升工程”,建设一批放心餐饮店、放心学校食堂、放心旅游景区餐饮店和放心早餐店,推动全县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2020 年,建设放心消费示范餐饮店15 家。

(五)深化网络订餐标准化监管。根据省局《网络订餐配送操作规范》要求,深入开展网络订餐“净网”行动,实现网络餐饮线上线下同质化监管。线上实现“以网管网”,线下实地检查入网餐饮单位比例不少于 5%,严厉打击证照不全、供餐地址与许可地址不一致、使用不合格食材、加工制作场所条件恶劣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有条件的入网餐饮单位安装“阳光厨房”并接入外卖平台,全省入网餐饮单位网上“阳光厨房”不少于59家;试点推行网络餐饮单位食安封签配送,进一步保障外卖餐品在配送过程中的完整、安全。

四、以强化制度建设为根本,着力夯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

(一)全面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制度。督促餐饮单位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落实责任,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二)严格执行餐饮单位自查自纠制度。重点督促大型及以上餐饮企业、学校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主体自查率达到 100%,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考率和监督抽考合格率分别达到 95%以上、90%以上,结果公示率达到 100%。

(三)督促建立餐饮单位自我培训制度。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自我培训,宣贯《浙江省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浙江省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管理规定》,促进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和从业人员素质的提升。

(四)统一落实餐饮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标准,全面落实餐饮食品安全日常检查、抽检、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公开制度,在智慧餐饮信息平台(公众端)统一进行公开,鼓励和引导企业诚信经营、遵规守纪,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五)推行餐饮单位“红黑榜”制度。全面推行餐饮服务单位红黑榜制度,建立“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定期评定、定期公布”工作机制,完善“红黑对比+动态监管+全程公示”工作手段,以“红”榜聚集正能量,以“黑”榜鞭策反面典型,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手段,同步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倒逼经营户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餐饮经营行为,不断提高全市餐饮业服务水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六)有效推行“你选我查”制度。推行餐饮环节“你选我查”活动,将许可管理、信息公示、制度管理、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设施设备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实现了食品安全工作的全流程透明、全社会参与、全过程监督,提高了食品安全社会知晓率。同时,督促餐饮业主承担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倒逼餐饮服务保障水平的提高。

五、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抓手,精心构建餐饮社会共治新格局

(一)合成共治推动力。加强与教育、文旅、民政、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部门间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托幼养老机构、医院食堂、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

(二)激发共治新活力。推动行业自律行动,充分发挥餐饮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学校食堂、餐饮连锁企业等单位大力倡导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强化信息公开,突出案件查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开,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鼓励餐饮企业推广 ISO22000、HACCP、4D 等先进管理模式,鼓励和引导专家学者、法律人士、媒体记者、群众组织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三)强化共治聚合力。注重宣传引领,采取多形式宣传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社会形成正确的食品安全理念。积极拓宽群众反映食品安全问题的渠道,健全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机制,搭建通畅的舆论监督平台,及时回应群众对于食品安全的合理诉求。联合公安以及媒体主管部门,坚决打击编造、散布食品安全谣言。

六、以许可制度改革为契机,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一)落实相关制度。落实执行《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小餐饮店和餐饮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制度。

(二)开展经营许可数据清理。实做好食品经营许可数据专项清理提升等工作。根据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摊贩登记系统与食品经营许可系统导出的问题数据名单,对主体资格已依法终止以及具有有效主体资格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已终止食品经营(含歇业)的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实地核查,对符合注销条件的,依法予以注销或者督促业主主动注销。依法查处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且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行为。

七、以强化队伍建设为基础,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高效能

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围绕监管能力提升,运用集中授课、实地练兵、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对监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依法行政意识和专业化水平,实现监管人员行为“标准化”,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一支讲政治、能战斗、守纪律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铁军”。

食品抽检监测环节

根据国家、省、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及局党委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严格落实 “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健全完善食品抽检监测工作机制;以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高质量完成核查处置工作任务;以抽检数据为支撑,巩固提升食品抽检监测风险预警功能,推动食品安全治理向现代化转型,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一、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谋划抽检任务。一是制定2020年苍南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全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总量4080批次,年抽检量达到每千人4.5批次以上,包括县本级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各环节评价性抽检计划,不包括省市转移、风险监测任务数。二是全面落实规范使用国抽系统。确保任务下达、抽样、检验检测、复检、核查处置等全环节信息系统留存;加强指导督促,强化日常检查,确保各项数据上传规范、有效。三是深化“你点我检”活动。通过开展“阳光检测”活动,以及“食品安全宣传月”、“放心消费在苍南”平台,进一步深化“你点我检”食品检测工作,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根据广大消费者就日常关注的食品抽检建议和意见,提高问题食品发现率,及时消除食品安全发现隐患,切实提升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二、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一是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聚焦高风险产品、特殊人群膳食食品、连续问题企业和隐患性区域食品,加大对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的抽检力度;加大对方便食品、即食海蜇、炒货及坚果制品等合格率持续较低食品的抽检频次;组织食品掺杂掺假、餐饮环节非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问题专项检测。二是围绕2020年县局食品监管重点工作和梳理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生产环节抽检涵盖我县所有获证企业和获证单元,突出对区域重点特色食品、小作坊食品的监督抽检;流通环节以食用农产品以及日常消费量大、风险高、易受环境影响的食品为重点,以农贸(批)市场、大型商超、食品批发市场、学校及周边食品主体、食杂店等为重点对象,尽量覆盖各乡镇;餐饮服务环节抽检重点为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尽可能覆盖本行政区域内各类餐饮单位。加大对重点食用农产品、当地特色食用农产品和合格率低的食用农产品抽检力度。对2019年和历年多批次不合格企业实施100%全覆盖和高频次跟踪抽检。

三、强化督促指导,严格落实核查处置。一是进一步理顺抽样检验、日常监管与稽查执法等相互配合的核查处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不合格(问题)食品信息通报制度,积极推动检管结合,提升核查处置整体水平。二是加大核查处置工作督查指导力度,严格落实核查处置“五个到位”(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联合法规、稽查等部门,组织开展对基层所(分局)对不合格(问题)食品处置、异议处理、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重点案件的督办,完善闭环治理。三是强化工作考核,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核查处置工作要求,2020年度全县抽检核查处置率要达到100%,三个月内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达到90%以上,对于未按时完成核查处置工作的,县局将发催办函并进行通报。

四、梳理风险隐患,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一是坚持监督抽检信息定期公布制度,定期通报抽检监测结果、问题原因、分析和核查处置进展情况,信息公示率达100%。二是强化发布信息解读,对抽检总体情况、项目指标及不合格原因等发布分析报告,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解读、风险解析和消费警示,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公众理性消费。三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交流,定期不定期组织或参与相关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及专家对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及行业潜规则等问题进行会商研究,积极推动问题整治。

五、加强学习培训,提升队伍能力素质。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抽检、核查处置、信息统计报送等相关人员业务学习与培训,提升专业能力水平;熟练掌握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平台运用,以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数字化转型为目标,树立数字化抽检的意识,推行在浙政钉、浙里办等场景中的应用,全面提升队伍的工作效能。二是积极发挥专家作用,在检验检测、核查处置、舆情应对方面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指导作用,组织相关专家参与对食品安全抽检与核查处置相关课题的攻关行动。三是加强承检机构履约能力的考核与管理,从食品抽样、样品管理、检验流程、培训教育、保密回避等环节与制度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抽检工作程序规范、检验数据真实准确。四是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典型案例评选等活动,学习交流各地先进经验。五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完善食品抽检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机制,进一步细化权力清单、职责清单、廉政清单。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