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苍南县教育系统校外培训机构排查工作组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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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教函〔202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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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落实全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成立苍南县教育系统校外培训机构排查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突击巡查组,共二组。

1.巡查1组成员:陶大闹(组长)、肖  勇、梁世召;

2.巡查2组成员:李祖藏(组长)、郑成前、陈建敏。

二、各学区排查组,共八组。

1.灵溪1组成员:陈先勤(组长)、吴守全

2.灵溪2组成员:许生画(组长)、李柏芬

3.宜山组成员:孙昌杉(组长)、周荣静

4.钱库组成员:徐良杯(组长)、禇文斌、陈德奖

5.金乡组成员:汤细干(组长)、陈庆健、陈苏

6.桥墩组成员:吴正清(组长)、陈维龙、张红

7.矾山组成员:林心祖(组长)、苏琪、王亦财

8.马站组成员:陈开恩(组长)、倪益程、陈孝实

三、有关要求:

1.全县突击巡查组负责本次疫情防控期间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不定期突击巡查工作,各学区排查组负责本次疫情防控期间所辖培训机构排查工作。

2.各组要对本辖区内每一所培训机构开展地毯式排查,对培训机构是否关停进行核查,进行逐一登记入册(附件1、2),不漏掉一所培训机构。

3.对辖区内其它相关场所进行巡查,重点排查培训机构是否存在借用空闲厂房、民办学校等场地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并逐一进行登记入册(附件2)。

4.各组可以联系属地市监等部门进行联合巡查,坚决杜绝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出现反弹现象,如有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置,及时上报,一律从严查处、追责问责。

5.各学区排查组必须在2月5日前完成辖区现有培训机构排查工作,并将排查情况进行汇总,于5日下午5:00前报局民办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陈建敏,联系电话:68752606,邮箱:2363770343@qq.com。2月6日以后,各排查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工作,确保本次疫情防控期间全县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处于关停状态。

6.本次排查对象为全县所有培训机构,含无证有照及无证无照,并做好登记入册。

附件1: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情况登记表

附件2: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培训机构隐患问题记录表

 



苍南县教育局

2020年2月4日

附件1:疫情期间民办学校机构排查登记表.docx

附件2:疫情防控期间培训机构违规行为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