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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县政府和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20-0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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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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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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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9〕31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温政发〔2020〕2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县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县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第七次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居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第七次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单位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县政府成立苍南县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于2020年3月底之前建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县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本辖区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居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或者向社会购买第三方服务。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应当及时支付有关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四、经费保障

根据国务院部署要求,第七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列入2020年度的县政府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者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四)加强宣传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苍南县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8日


附件


苍南县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林丹艳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林运渺 县府办副主任

季宝栈 县统计局局长

王加正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魏建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国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曾云贤 县发展和改革局总工程师

李荣荣 县教育局副局长

钟海星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吴家悻 县民政局副局长

董文夺 县司法局副局长

陈志苍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  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

蔡荣顶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缪克选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绍哲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蒋久寿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

方文忠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上着 县统计局总统计师

徐祖相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谢长庆 县大数据管理中心主任

李红秋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欧  平 县浙台经贸合作服务中心副主任

叶怀璇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苍南县统计局总统计师李上着兼任。普查结束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