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灵溪镇老旧住宅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A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约情况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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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布灵溪镇老旧住宅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A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约情况的通知

 

苍房屋征收公字2020010

 

各被征收人:

根据前期房屋调查登记情况,灵溪镇老旧住宅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A地块)房屋征收总户数为383户,截止《关于灵溪镇老旧住宅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A地块)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有关事项的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届满之日(2020年10月16日——11月30日1700),共有383户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占被征收人总户数的100%,该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约率已达到90%的协议生效条件,符合《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已签订的房屋补偿协议业已生效。

特此公告。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9日